名著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段,按要求作答。
太阳光在相当倾斜的角度下,投射在水波面上,光线由于曲折的作用,像通过三棱镜一样被分解,海底的花、石、植物、贝壳、珊瑚类动物,一接触被分解的光线,就在边缘上显现出太阳分光的七种不同颜色,这种所有浓淡颜色的错综交结,真正是一架赤、橙、黄、绿、青蓝、紫的彩色缤纷的万花筒,总之,它是十分讲究的水彩画家的一整套颜色!看来实在是神奇,实在是有眼福!
(1)这段文字出自法国作家凡尔纳的作品《 》。
(2)选文的描述有助于我们了解凡尔纳科幻小说的什么特色?
阅读《枫叶礼赞》,完成下面题目。 枫叶礼赞 (1)我爱枫叶,因为它红得深浓,红得艳丽。 (2)多少年来,每每想到杜牧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就自然而然地萦回于三秋景色。而对枫叶的不畏风霜侵凌,在萧瑟的秋林中,愈见其红,而且红得那么动人,就不能不使你心神向往。即使是春花竞盛、暑夏蒸腾的时令,一想到秋,也会首先想到枫叶,这纯不是偶然的。 (3)重阳节过后,在北京来说,到香山看枫叶,正是很好的时节。过去的诗人骚客,在这样的季候,骑一头小毛驴儿,慢慢地出了西直门,一步一颠直往西边走去。等到了碧云寺一带,就渐入佳境。然后像喝了一杯花雕酒一样,被这鲜艳的色彩陶醉了,因而流连忘返。有时还会即景遣兴吟一首七绝,把她比作青春女儿的酡颜。这种意境,固然也不为过,但我却没有这样闲散的雅兴,我爱枫叶。没有别的,爽直一点儿来说,就是因为她红! (4)秋冬之交,正是吃萝卜的时候。街头夜晚,叫卖者常常喊着“萝卜赛梨”的清脆的声音,引诱你不得不去买一个尝尝;而且萝卜还有”红到心”的别号。可是它的内心是不是红的,还得等到剖开之后,经过检验才见分晓。这又哪里赶得上枫叶之红,她是那么鲜明,那么毫无掩盖地表现自己的色彩。说她是敢于红,有气魄的红,也是应该的。 (5)有人说,枫叶虽红,可毕竟是到了肃杀的秋天。《董西厢》中有一警句:“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以枫叶喻离别,把枫叶比作血,当然这是随人的心情而兴感的。但从我来看,说肃杀也好,比作血也好,都还是在于秋,而不在枫叶,相反的如果把把枫叶之红比作血,那就是因为她的确抗得住肃杀之气啊! (6)枫叶也并不因为红而孤独。你看去香山看红叶的人那么多;而且东篱黄菊,山涧青松,以及竹的挺拔,梅的清香,或跟她同时,或继之而放,都是在耐寒冒冷中各具风貌。一想到枫叶,我也便想到那些在各个岗位上克服困难而挺拔直立的劳动者们,我觉得用枫叶的性格来比喻我们这时代的英雄人物也是毫无愧色的。 (7)我礼赞枫叶,我爱她斗西风血点儿红! (选自《语文读本》八年级下)从上文看,枫叶有哪些特征? (4分)作者写秋冬之交的萝卜以及引用《董西厢》中的警句,各有什么用意? (5分)从语言运用的角度,谈谈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5分)作者笔下的枫叶有什么象征意义? (4分)
阅读文章《最后一课》,回答问题。 接着,韩麦尔从这一件事谈到那一件事,谈到法国语言上来了。他说,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又说,我们必须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说到这里,他就翻开书讲语法。真奇怪,今天听讲,我全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这样细心听讲过,他也从来没有这样耐心讲解过。这可怜的人好像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在他离开之前全教给我们,一下子塞进我们的脑子里。 ………… 忽然教堂的钟敲了12下。祈祷的钟声也响了。窗外又传来普鲁士的号声——他们已经收操了。韩麦尔先生站起来,脸色惨白,我觉得他从没有这么高大。 “我的朋友啊,”他说,“我——我——” 但是他哽住了,他说不下去了。 他转身朝着黑板,拿起一支粉笔,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 “法兰西岁!” 然后他呆在那儿,头靠着墙壁,话也不说,只向我们做了一个手势:“放学了,———你们走吧。”韩麦尔先生说:“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监狱大门”比喻_____________________,“钥匙”比喻_____________________,全句的深刻含义是。为什么听到终生、号声,韩麦尔先生会“脸色惨白?“我”觉得他从没有这么高大的原因是:______________“他转身朝着黑板,拿起一支粉笔,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法兰西万岁!” (1) 这段属于_______________描写; (2)表现了韩麦尔先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思想感情。韩麦尔先生说,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神;韩麦尔先生的话和表现了他对母语怎样的感情?汉语言也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之一,作为一名中学生,你是怎样看待我们的母语的?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 母亲和那口老掉的井 ①入夏后,一个多月时间,持续艳阳,持续高温,滴雨未落。母亲从老家来信,说“天干得很”,包谷蔫了,树叶萎了,村前那条河,断流了,连屋后那口井,也快没水了。 ②那井,就在我家屋后,这些年来,一直被我深情眷念着,清澈、甘洌、幽深,仿佛将永远长流。而现在,它居然就这样老了----我忽然想不起下面该有什么内容,我只是莫名地想到在乡下奔波操劳的母亲。然而,父亲上次来我这里时说过:“你母亲这两年,又老了一大截,头发也白了许多。” ③记忆中,母亲的长发乌黑,柔软,油亮,光洁。每次洗头,母亲都是蹲在井边,用一大盆水,将头发漂着,用皂角荚浸润。黑发披垂下来,就如同闪亮的黑色的瀑布一样,而当它们飘扬起来,就像是微风柔柔拂过湖面一样。 ④然而,自几个妹妹依次出世后,母亲就不再蓄发了。她剪了便于梳洗的短发。早晨起来,只是用手蘸水,略微抿抿。贫困,劳累,鸡鸭猪狗的忙乱,养儿育女的烦杂,使她早早告别了年轻和爱美的心境。她终日只是默默的奔忙,像深井一样的沉默着,全然不去理会渐渐生出的白发。 ⑤近年来,母亲常说,她眼涩了,手钝了,缝东西时,穿针都很困难了。而我记得,母亲的针线活,曾是全村最出色的。无论她缝制的衣服,还是衣服上打的补丁,都会惹得别人夸赞。可是现在,她却连穿针引线,都感到困难了。“本来想给孙娃做两双鞋的,眼睛看不清了。”母亲声音里,有些无奈。 ⑥我听了,鼻子酸酸的,眼睛涩涩的,直想哭。为母亲的苍老,也为自己的粗心。数十年如一日,母亲一直辛苦奔波,忍耐,一直为我们提供着温暖和关爱。那样的自然而然,让我们一点儿也没觉察到,她会一年比一年老:她的皱纹,会一年比一年密;她的头发,会一年比一年白。就像那口沉默在屋后的井,那井水,一直那么清澈,纯净,一直那么源源不断,让我们从没想到,它也会有枯衰的一天,也会有再不能让我们汲饮的一天。 ⑦或者,对我们而言,母亲就是那不停地供我们汲饮、滋润着我们心田的一眼井。文章第⑥段写“我听了,鼻子酸酸的,眼睛涩涩的,直想哭”。“我”为什么想?文章在很多地方使用了对比的手法,试举一例并对其作用进行分析。联系全文内容,谈谈你对文章第⑦段的理解。仿照第⑥段中加横线的句子,再续写一个句子。作者由一口古井想起了自己的母亲,相信在你的生活中也曾经有一些事物让你联想起自己的亲人,请简要加以表述。(30字左右)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 人不炼,不成器 ①人有优良的品质,又有许多劣根性杂糅在一起,好比一块顽铁得在火里烧、水里淬,一而再、再而三,又烧又淬,再加千锤百炼,才能把顽铁炼成可铸宝剑的钢材。我们从忧患中学得智慧,从苦痛中炼出美德。正如孟子所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 ②《论语》里孔子的话,都因人而发,从来不用教条。但是其中最根本的一句是:“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不就是锻炼自身吗? ③修身不是为了自己一身,是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平天下不是称王称霸,而是求全世界的和谐和平。要求世界和谐,首先得治理本国。要治国,先得齐家。要齐家,先得修身。要修身,先得正心。要摆正自己的心,先得有诚意,也就是对自己老老实实,勿自欺自骗。不自欺,就得切切实实了解自己。 ④了解自己,不是容易的事。头脑里的智力是很狡猾的,会找出种种歪理来支持自身的私欲。得对自己毫无偏爱,像侦探调查嫌疑犯那样窥视自己,在自己毫无防备毫无遮掩的时候——例如在梦中、在醉中、在将睡未睡的胡思乱想中,或心满意足、得意忘形时,捉住自己平时不愿或不敢承认的私心杂念。一个人只有看明自己是自欺欺人,才会老实,才会认真修身。修身就是管制自己的情欲,超脱“小我”,从而顺从灵性良心的指导。能这样,一家子就可以很和洽。家和万事兴。家家和洽,又国泰民安,这就可以谋求国际的和谐共荣、双赢互利了。在这样和洽的境界里,人类就可以齐心追求“至善”。 ⑤修身——锻炼自身,是做人最根本的要求。天生万物的目的,该是为了堪称万物之灵的人。但是天生的人,善恶杂糅,还需锻炼出纯正品色来,才有价值。这个苦恼的人世,恰好是锻炼人的处所,好比炼钢的工厂,或教练运动员的操场,或教育学生的教室。这也说明,人生实苦确是有缘故的。第④段划线句子在文中有何作用?第①段划线句子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试加以分析。试对第④段的论述过程进行分析。在文中作者引用了很多名言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请你再为本文补充两条名言作为论据。
课外现代文阅读。 《微笑的可乐》 ①我七岁那年,故乡的夏天炎热异常。没有一丝云朵,天空在灼热的阳光里呈现空洞的蓝色,空气中翻腾着热浪。几乎所有的生物都是蔫蔫的,失去了往常的活力,除了那些整日泡在海水里的孩子们。这一年的夏天,我再也没有走近大海,没有在沙滩上和小伙伴们追逐嬉闹,没有像一尾活泼的小鱼尽情遨游在无边的海水中。我知道,所有的欢乐都已随着春天的一场噩梦灰飞烟灭了。在那场车祸中,我永远地失去了右脚。尽管我还是个孩子,却已深知悲伤与羞耻,我甚至拒绝在夏天穿短裤,害怕我丑陋的脚踝在众人的视线里暴露无遗。 ②那段热得让人窒息的日子里,我每天所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早早地拄着拐杖离开家,慢慢走到田地尽头的堤坝边。我的爷爷已经坐在那里抽烟,准备开始一天的辛劳。我艰难地坐下来,什么也不说,只是静静地坐着,眺望远方睡眼惺忪的大海。蔚蓝色的波浪缓缓起伏,在爷爷淡淡的烟草味里发出梦的呓语。也许,只有这一刻的单纯和宁静,才能让我暂时忘却心里的哀愁与无助。 ③那天,我正望着蔚蓝的大海发呆,素来沉默寡言的爷爷突然在我背后问:“孩子,你口渴吗?”我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爷爷又接着说:“那么,我请你喝冰镇可乐吧。”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对于我贫困的家庭而言,可乐是只有圣诞节才会偶尔兑现的奢侈梦想,何况车祸后为了给我动手术,家中已是负债累累。我咽了咽唾沫,有些不相信地问:“您是认真的吗?”“当然,”爷爷微笑着说,“但是有一个条件,你必须自己穿过马路去对面的便利店买。”他见我沉默了,随后又补充道:“其实不用害怕的,我会站在路边提醒你来往的车辆。”冰镇可乐的诱惑实在太大了,我咬着牙点了点头。 ④攥着爷爷给我的硬币,我拄着拐杖站到了路边。要知道,自车祸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走上马路,噩梦犹在。虽然天气炎热,但乡村公路上来往的车辆永远都不会停歇。汽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卷起一股股闷热潮湿的气流,阴影又开始弥漫,我怎么也不敢迈出这第一步。这时,爷爷大声地吼起来:“嗨,孩子,难道你打算一辈子的路就只走到这里吗?勇敢些!”我心一横,屏住呼吸拄着拐杖走了过去,而当我踏上路另一边的沙地时,发现自己已是泪流满面了。那一瞬间,我忘却了身后就是曾夺走我右脚的马路,也感受不到那曾如梦魇般恐怖的车流,我只知道,我已经翻越了一座山,一座在我七岁那年突然横亘在我生命旅程中的大山。 ⑤那天冰镇可乐的清凉,即便在35年后的现在也清晰如昨天,35年后的我早已装上了假肢,像正常人一样行动自如。我有相敬如宾的妻子,有活泼可爱的儿子。盛夏的假日里,我带上家人去童年时常去的海滨度假。而每一次把可乐递给儿子时,我总会指着瓶子上那个飞扬的缎带标志说:“你看,它在对你微笑呢。”一如爷爷当年对我说时的郑重。 ⑥假如你对生活微笑,上帝便会把你所有的辛辣与苦楚酿成这世上最最甜美的可乐。题目“微笑的可乐”含义深刻,请写出你的理解。(2分)第①段画线句子属于什么描写?在文中起什么样的作用?第①段中说“在那场车祸中,我永远地失去了右脚。”结合全文看,“我”在失去右脚的同时,也失去了什么?请你运用课堂上学到的阅读技巧,分析第④段画波浪线句子,说说好在哪里? “我心一横,屏住呼吸拄着拐杖走了过去,当我踏上路的另一边的沙地时,发现自己已是泪流满面了。”古语有云:“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请你结合现实生活的事例,谈谈对文章最后一段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