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代》周刊曾这样报道:“对西方而言,这一事件已是巨大灾难;对共产主义而言,这是自俄国革命以取得的最伟大胜利;对大多数中国人而言,这样将意味着和平。”文中“这一事件”隐含着作者某种强烈的价值判断的是
右图是某研究性学习小组设计的示意图,最适合作为其标题的是()
“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以2/3的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是()
汉密尔顿解释美国设立参议院的主要目的是使政府能够“推行正当之措施”,应该对参议员“予以较长之任期”。其主张对参议员“予以较长之任期”主要是考虑到()
这是罗马帝国鼎盛时期的一个案例:一个贵族垂涎另一个贵族的财产,而后者碰巧在帝国家庭中失宠,此时前者就可作为控方揭发后者叛逆罪,如果被告被判死刑则前者就可得到被告的一部分财产。这说明()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某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