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载,在某一运动时期,外国人被称为“大毛子”,一律杀无赦。中国人如信奉天主教、基督教,通被称为“二毛子”;其他通洋学、懂洋语、以至用洋货者,被称“三毛子”以至“十毛子”等,轻则被殴辱抢劫,重则可能有杀身之祸。上述描述的现象出现在
下图是20世纪50——70年代大国关系图。阅读下图(“—”表示合作关系,“<—>”表示对抗关系),甲乙丙分别指
“为使中国革命‘越出资产阶级民主的界限’,‘共产党人应该参加广州政府,以便支持革命左翼反对右翼软弱和动摇政策的斗争……以及废除不平等条约、撤除外国租界等革命化措施的实施”。符合材料中“革命”的实践活动是
一位传教士曾经这样描述他: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中国人”,对他说,“没有一个国家比得上中国,没有人比得上中国人,也没有宗教比得上儒学。虽然他创办了许多现代化事业,但他从不提倡改变中国的政治制度和道德教化。”这位传教士所描述的 “他”的贡献是
宋朝法律确认地主、自耕农的土地私有权,发给他们“红契”,作为土地私有权的凭证。宋代,买卖田宅必须经过“立契”的法定程序,凡加盖官印的称为“红契”,表示官府确认,不加官印的称为“白契”。这说明宋代
秦严格以律例断案,汉代以《春秋》作为断案的主要依据,俗称“春秋决狱”。促成这一变化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