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学习。
2015年端午节即将来临,班委会决定举行一次"趣味语文"活动。请你参加本次活动,完成下列任务。
请你为本次活动拟写一个富有文采的主题。
调动思维,趣味竞猜。
忠言逆耳原辞楚,事不由人屈问天。(打一古代诗人名字)
名联补缺。
一门父子三词客, 。
走进对联。下面是一份《"对联"问卷调查表》,请用一句简洁的话表述你所读到的信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从几内亚开始的新一轮埃博拉疫情正呈加速蔓延之势,目前已报告1323个确诊或疑似病例,其中729人丧生。有国际医疗组织指出,此轮疫情正面临进一步“失控”的境地。在历史上,此次埃博拉暴发是最严重的一次,但一直没有引起关注。可能的原因之一是,埃博拉一直没有走出非洲。尽管一些专家认为,埃博拉只会在非洲局部暴发流行,像SARS一样产生全球性感染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是,埃博拉走出非洲也许只是早晚的事。 认为埃博拉不会在全世界流行的理由是,埃博拉感染的渠道是直接接触感染者的血液、精液、分泌物及其他体液,或者接触被感染对象的尸体。迄今尚未有确认通过空气传播的病例,因此,即使搭乘飞机或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遇到埃博拉感染者,感染的概率也十分低。 只有非洲当地人才会“谈埃色变”,因为埃博拉是迄今死亡率最高的疾病之一,死亡率在50%-90%之间。由于埃博拉的死亡率极高,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划归为病毒第四级,即在实验室里进行分离、实验微生物组织结构时安全隔离分级的最高等级。第四级病毒会造成致命疾病,并且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不可救治的,死亡率最高。除了埃博拉,第四级病毒还有艾滋病病毒(HIV)和拉沙(lassa)病毒等。 然而,在病毒和疫情的凶险上,埃博拉可能是首屈一指的。由于埃博拉病毒在体内侵蚀和毁坏各种器官,就像绞肉机一样绞碎各种组织器官,使得病人不断把坏死的组织从口中吐出,当无数病人都因体内广泛性内出血而口吐鲜血和坏死的组织,并且七窍流血、脑部受损而挣扎着死亡时,连空气中都散发着血腥味和浓烈的臭味。 同为第四级病毒的HIV只是潜伏在人体的免疫T细胞中慢慢发作,并毁坏T细胞的免疫功能,虽然不能治愈,但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可以生存较长时间,不会马上死亡,而且如果终生服药,艾滋病病人还可以达到常人一样的寿命(可活到70岁),这是艾滋病与埃博拉的天壤之别。目前人们已经对艾滋病有了很多了解,也有了较多的药物疗法。但是,迄今,人们对埃博拉并不了解,包括对埃博拉病毒的生物学特性、传播途径、病理、流行病学特征等,当然更没有药物和其他治疗手段了。 不过,埃博拉与艾滋病或许有一个相似之处,就在于当初人们也认为艾滋病只是性传播疾病,只会局限在性乱的国家和地区,不会蔓延到世界各地。但是,由于艾滋病传播方式的多样性,迅速传遍全球。现在,人们只认定埃博拉有接触性传播,然而,即便只是这一项,也会广为传播,因此埃博拉向世界广泛传播也是时间问题。 埃博拉的悲剧也在于,尽管其死亡率极高和症状极为惨烈,但是它根本就没有得到重视。如果这一次埃博拉能走出非洲,当然可能是人类社会的不幸,但没准是一种大幸,因为埃博拉会像艾滋病一样得到人们的重视,从而了解它、研究它,并像控制艾滋病一样控制它,最终征服它。 (摘编自“中国网”)下列各项中,关于“埃博拉疫情”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10题。 天才徐志摩 余杰 ①1933年11月19日,现代诗坛的夜莺徐志摩,在失事飞机的烈焰中,结束了他35岁的生命,逍遥地“云游”去了。 ②“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徐志摩是一位从头到脚都充满了浪漫气息的天才诗人。他的一生,如同他热烈崇拜的拜伦、雪莱、济慈一样,彻底地奉献给了远在云端的理想。我感到惊奇的是,在那被鲁迅形容为“处处是非人间的黑暗”的二三十年代的中国,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信仰如此单纯的诗人?我始终觉得他不像一个纯粹的中国人。因为中国人很少像他那样快快乐乐、认认真真地做梦。中国人大都是世故的,滑头的。而在徐志摩的眼里,生命如同一注清泉,处处有飞沫,处处有闪光;生命也像一段山路,处处有鲜花,处处有芳草。 ③不幸的是,错乱的时代与困苦的现实一天天浸蚀着他明朗的心房,他渴望像孩子那样哭,像孩子那样笑,但生活却强迫他长大。他的歌声越来越低沉,他的目光越来越黯淡,他的笑容越来越稀疏,他的诗作越来越晦涩。一只秃笔去,一只秃笔回,再无当年剑桥的神采飞扬。生活的牵制、政治的压迫、舆论的指责、友人的背离……团团地包围住了这位坚持浪漫理想的诗人。“你们不能更多地责备我,我觉得我已是满头的血水,能不低头已算好的。”是的,一辈子徐志摩没有绝望过,也没有怨恨过谁。在最悲壮的那一幕到来之前,尽管现实的黑暗一点点地吞噬着他那理想的新月所放射的清辉,他还是在痛苦中竭尽全力挣扎着,写诗作文、教书、办刊物、开书店,甚至实验农村乌托邦计划……作为一个诗人,他注定像蚕一样用生命结成雪白的茧,在茧成的那天羽化飞升而去;作为一个诗人,他也注定像荆棘鸟一样,衔着锐利的荆棘,在只有一弯新月的夜晚,不断为理想而鸣唱,直到满嘴鲜血淋漓,直到生命的终了。 ④进入30年代以后,徐志摩开始感到,尽管诗歌弱小的翅膀在那里扑腾,还是没有力量带着种种的累赘往天外飞。当每个聪明的成年人都对皇帝的新衣赞不绝口的时候,那个喊出“什么也没有看见”的孩子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在这一点上,徐志摩很像安徒生——既深味人世的苦楚,又保持不老的童心。然而,长不大的彼得·潘毕竟只是一个遥远的神话,徐志摩则是一棵无法与土地告别的树。追求了一辈子的美,突然发现面前傲然开放的是一朵恶之花。我们无法揣度他当年的心态,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心态啊。 ⑤人世间的经验好比是一团火,许多人都敬鬼神而远之,隔江观火,拿出冷酷的心境去估量一切,不敢投身到轰轰烈烈的火焰里去,因此这个暗淡的生活,简直没有一点光辉。只有徐志摩肯亲自吻这团生龙活虎的烈火,火光一照,化腐朽为神奇,遍地开满了春花,难怪他天天惊异着,歌唱人生的传奇。 ⑥“飞”是徐志摩理想的象征。在诗歌《云游》中,他写道:“脱离了这世界,飘渺的/不知到了哪儿,仿佛有/一朵莲花似的云拥着我/拥着我到极远的地方去/唉,我真不希望再回来/人说解脱,或许那就是罢!” ⑦于是,他真的不回来了,真的解脱了。这是一个他早已洞悉的宿命。我不得不相信宿命的存在。否则,这个沼泽地一样的世界上,怎么会有徐志摩这样一个不湿鞋袜的人来走一遭呢?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E.徐志摩一生追求美而未成,心里非常失望和痛苦,《云游》就是为表达这种心境而写的。文中第三段画线部分在语言上有何特色?作者在文中多处引用徐志摩的诗文,请简要分析这些引用的作用。作者认为,徐志摩在沼泽似的世上走了一遭,但是鞋袜未湿。你赞同作者的观点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国人对梅花的认识,有一个从实用到审美的发展过程。《尚书•说命》记载:“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可知盐和梅是当时饮食中的主要调味品:盐主咸,梅主酸。梅的果实不仅能食用,还可以制酱、酿酒,甚至还可以入药,有收敛止痢、解热、镇咳和驱蚊虫的功效。 从魏晋南北朝开始,人们才改变了写梅咏其“实”的传统,将梅作为一种“花”来欣赏。到南朝刘宋,一种独立的诗歌品种──咏梅(花)诗正式出现。后来沿唐及宋,咏梅花的诗不止千首。南宋彭克一人竟写了300首梅花诗,南宋刘克庄也一人创作了123首咏梅诗和8首咏梅词,可见当时咏梅花诗之盛行,以至于有人埋怨诗人“弃实求花”是失了“梅真”。 那么,什么才是咏梅诗中的“梅真”呢?诗人往往通过梅花形象的四大亮点──色、香、姿、韵,展现梅的多方面特征。 梅花色淡,不以艳胜。宋卢梅坡《雪梅》曰:“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诗人常常将雪与梅一并书写,以突出它的色淡。梁简文帝《雪里不见梅花》:“绝讶梅花晚,争来雪里窥。”南宋杨万里更是将梅、雪浑融来写,创造了亦梅亦雪的绝妙诗境。以雪衬梅,更显其清、洁、寒的特色。宋张道洽《梅花》“质淡全身白,香寒到骨清”,正是此意。骨清,香寒,质淡,是为梅色的内涵。 其次是梅花的香。张道洽说:“根老香全古,花疏格转清。”梅花的香是“古香”,而“古”即是“雅”,不是贵妇人的艳抹浓妆,脂粉味太足令人生厌,而是在夜色中轻轻“浮动”的“清香”。吕居仁《蜡梅》说:“不将供俗鼻,愈更觉清香。”这种清、淡之香,只有雅士方可共赏,那些俗客是没有资格享受的。 第三是梅花的姿。北宋林逋可谓写梅姿的第一能手,他的“疏影横斜”几乎成了梅的代名词。他还有两联诗写梅花的姿也同样有名,一联是“雪后园林才半树,水边篱落忽横枝”,另一联是“湖水倒窥疏影动,屋檐斜入一枝低”,均将梅树特有的姿态──老干、疏影、横枝写得入木三分。树枝横斜自如,花期没有树叶,花朵干瘦色淡,这是上苍赋予梅的“天姿”,其他任何植物都无法相比。 有人认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两句“杏与桃李皆可用也”。混淆了桃李与梅花的界限。对此,苏东坡给予严厉的驳斥,认为“彼杏桃李者,影能疏乎?香能暗乎?繁秾之花又与月黄昏、水清浅有何交涉?”结论是“但恐杏桃李不敢承担耳”,从而维护了梅花的崇高地位。 第四是梅花的韵。范成大在《梅谱》中说“梅以韵胜,以格高”,从韵到格,就是陆游笔下梅花的形象特征所折射的高尚人格:“人中商略谁堪比,千载夷齐伯仲间。”(《梅》)陆游将梅花化为封建社会士人尊奉的清高守节的典型,作为物的梅花被彻底地虚化了,它完全变成了诗人申诉理想人格的一种符号和载体,因此清人潘德舆盛赞陆游的梅花诗“实能为此花写出性情气魄者”,挖掘到了梅花诗的神韵。(节选自《梅花诗话》,有删改)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阅读下面的小说,然后回答问题。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E.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3)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和现实生活,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回想铁生 陈村 2010年的最后一天,早上八点半,我被手机短信闹醒,去看,才知道史铁生去世的消息。接着的几天有几十家媒体要求采访,我一一谢绝。我自己写文章比记者写更真实。 他跟我投缘,也许是因为我们有相似的经历,都曾当过知青,都是病退回城,都曾在里弄加工组“午餐半小时”,都属残疾人,都写作。但他站不起来了,我还能弯曲地站立和难看地短程行走。我曾跟他说,我在走向他。他的困厄比我多十倍,他的思想也比我深入十倍。在我眼里,史铁生是当代中国最好的作家。 这些年,我到北京必去探望史铁生。在他那里坐两三个小时,吃顿饭。他们夫妇邀我住他们家,我总推辞了。我来去匆匆,住下本可以多说话,可是他的身体禁不住客人的打扰。他的截瘫,他的肾脏萎缩,用他的话说,发动机和轮子都坏了,维持身体的运行很累。每周两到三次的肾脏透析,不由分说地打断他的生活和思维。 史铁生通常并不抱怨,他知道感恩,知道在生的命题下的诸多奥义。别人用腿走路,丈量大地。他从腿开始思想,体察心灵。他常常纠缠在那些排遣不开的命题中,时间长了,成为习惯和乐趣。他的想法都是经过推理论证的,有明晰的线索可寻。可是,听他说话的人,因为自己的好腿好肾,常常哼哼哈哈的,懒得跟从他的思维。他的书被更多阅读的是《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我与地坛》《命若琴弦》。 读史铁生的文章,和他谈话,都不会越读越狭隘。他很艰难地从生存的窄缝里走出来,带着豁然开朗的喜悦。我常常是站到自己之外,有一种嘲弄自己之流的快乐。他不是,他完整地保存自己,依然快乐。他是用喜悦平衡困苦的人。史铁生坦然写他自己,他的一生透明坦荡,读过他作品的人知道他的许多往事,也看见他的许多思索。那些困苦,经过血的洗礼后成了他的资源,以此走向内心,走向命定之路,去看他人和世界。他追问,但不控诉,不失态。 1998年1月,我带女儿去看铁生。铁生打开电脑教她玩著名的吃豆子游戏。他说自己有时也玩两盘。这也是他的生存状态,在死神的追逐下,他飞快行走,一路蹦蹦跳跳吃下许多豆子。这个轮椅上的人是最勇敢的人,敢面对真实的人生,不退缩到无知和曲解,不麻痹麻醉自己。他对许多事情都兴致盎然,关心新旧科学和新旧哲学,关心今天。他是无法站立的人,也是最挺拔正直的人。 2011年1月6日,复旦大学的“史铁生追思会”,屏幕上打出他的肖像。照片上的他那么神采奕奕,宽厚地笑着。史铁生如同他的作品一样真诚、温暖、厚重。这样的作家是不会死的。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E.史铁生的手总是温暖的、宽厚的、照片上的他那么神采奕奕,宽厚地笑着,如同他的作品一样真诚、温暖、厚重,作者这样写是为了说明史铁生超越了生命的苦难。根据作者的回想,史铁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简要分析。文中特别写到了史铁生打开电脑教作者的女儿玩吃豆子的游戏,史铁生自己有时也玩两盘的细节。请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写的作用。史铁生说残疾有可能是这个世界的本质,他将自己拆开,思索许多有关精神方面的命题。请你就对“残疾”、“生命”、“有无”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