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残疾乞丐的“丐帮”挑战文明底线
[事件缘起]
《社会能见度》栏目报道了“东莞丐帮”调查,报道了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在东莞专门以乞讨谋生的约有3000人,而在东莞城区就有1000余人。在这些职业化乞讨人员的背后,往往是残暴的犯罪集团。他们故意使小孩、老人致残,然后逼他们乞讨。 (3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媒体观点]
“丐帮”真实的残忍触痛民众心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2006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六所增添的“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单设这么一个罪名,足以证明该现象的普遍和危害有多大。在天桥上,在广场上,人们对残疾人和儿童乞讨的现象也早已相当熟悉。许多人也了解到,这类乞讨往往是有组织、被控制的,乞讨者收到钱后,组织者要拿走很大一部分。然而,关于这个罪名中“暴力”、“胁迫”到底到什么程度,人们很难想像到。
出现残忍的恶行,是一个社会的失败。我们不禁思考:残忍的恶行从何而来?我们不能单纯把所有残忍恶行出现的原因,都归结到社会问题上。正如引发轰动的连环枪手周克华,他枪杀无辜平民,不是社会的问题,根子上是他自己的问题。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的行为也一样,不见得所有的“丐帮”都是如此地毫无人性,毫无恻隐之心,但做出弄残儿童、给孩子喂安眠药然后扔掉的穷凶极恶之徒,根本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的资格。对待这样的犯罪分子,一定要用法律给予最严厉的制裁。
相比几年前黑砖窑的曝光,所谓“丐帮”无疑比黑砖窑更黑。黑砖窑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曾组织“拉网式排查”;吊诡的是,发生在大街小巷的翻版黑砖窑,却被长期无视。媒体都能深入调查,当地警方为何从未行动?
当然,所谓“丐帮”绝不只是东莞一地的现象,各地都有残疾乞丐游走街头,他们身后,也许也存在着类似的暴力犯罪团伙,只是我们熟视无睹的平庸之恶,让他们长期逍遥法外无法无天。
在一个以和谐、进步为目标的社会,这样的事态令绝大多数人感到严重不适,同时也是对所有人的一种威胁。一个幸福美好的社会,任何恶行都并非与己无关,应当完全杜绝这种恶行。为“免于恐惧”,“免于不适”,同时也为所有人的幸福,人们应当向残忍宣战。
[网友评论]
鹤顶红:造成这种反人类的恶行出现,责任在于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受到问责。
天晴心会暖:拒绝向乞丐施舍,就是断绝这个行乞市场最有力的手段!
Tutu: 美国人有一句话说,连儿童都保护不了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逼自己的孩子读书是为了出人头地,为了赚钱,不惜摧残孩子的心灵。残害他人的孩子,残忍的伤害其身体,为自己谋取利益,这难道也是我们五千年的文明,值得骄傲吗?还讲什么“文明底线”,故意残害儿童还有底线吗?简直就是混蛋禽兽!
木棉:挑战文明的底线了!一定要严惩!
原点:如果我是法律的执行和修订者,对手段极其残酷的犯罪者就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阅读[媒体观点],就“丐帮”问题,媒体都有哪些观点?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回答。
“相比几年前黑砖窑的曝光,所谓‘丐帮’无疑比黑砖窑更黑。”请你说说“丐帮”比黑砖窑“更黑”在哪里?
要想消除这种“丐帮”现象,你认为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做起?
有人认为网友Tutu的言语太尖锐太不文明了,你怎么认为?请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