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李志林的《向生命鞠躬》,完成后面的题。
(1)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并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造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时的初冬季节。
(2)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了无生气。
(3)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绝对是山上唯一至今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4)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经很衰老,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会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进,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它用前腿揽刮着,那是它的血。
(5)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叫蚂蚱,专吃庄稼,是害虫。”
(6)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秆,将蚂蚱盯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很新鲜。或许他在指望从土里刨出点什么东西来。
(7)我点着一支烟,眺望远景。
(8)“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
(9)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很轻易就发现了它,再一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新穿回草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没有离开,想看看这小玩意儿究竟用何种方法逃跑的。
(10)儿子手里握着的草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儿子的手稍一松,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它每爬行一毫米,都要停下来歇一歇,或许是缓解一下身体里的巨大疼痛。穿出它嘴的草秆在一点儿一点儿缩短,退出它身体的草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
(11)我张大嘴巴,看得出了神。我的心被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我相信,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一个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当蚂蚱终于将草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反而腿一蹬,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它一定是筋疲力尽了,生命所赋予它的最后一点儿力量,就是让它挣脱束缚,获得自由。
(12)儿子手握着草秆再没有动。原来他和我一样,在呆呆地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13)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
(14)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别动它!它太厉害了!”我明白了儿子的意思。
(15)但是,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
第2段是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第8段儿子曾急切地“叫起来”,第14段儿子连忙“喊”。这一“叫”一“喊”分别表现了儿子这样的思想感情?
第11段作者为什么将蚂蚱的逃生称之为“生命的奇迹”?
阅读全文后,你怎样理解小说结尾 “鞠躬”一词的含义?你的视野中有没有值得你鞠躬的人或物,请举出一例,并简要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