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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解释下列加点的词。
①世隶耕 ( ) ②父利其然也 ( )
③或以钱币乞之 ( ) ④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
下列句子中“之”字的用法不同于其他三项的是( )
A.不能称前时之闻 | B.忽啼求之 | C.余闻之也久 | D.借旁近与之 |
用“/”给下面的句子划分朗读节奏(停顿一次)
① 余 闻 之 也 久 ② 即 书 诗 四 句
方仲永才能泯灭的原因归结于其父“不使学”的缘故,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
用现代汉语准确表述(翻译)下列句子的意思。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2)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