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哈佛大学的专家曾说:“一个注重军事的朝代,作战时却常失败。养了兵又不看重他们,却来竭力提倡文治。以水利为根据地,却敌不过北方人文简单、水准远逊的国家”。这个朝代应是
其中关于罗马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公元前452—450年间。罗马共和国先后铸造十二块铜牌,详细列出民法、刑法、诉讼程序等许多方面的内容,公布于罗马广场,史称“十二铜表法”。此举的历史意义在于
“如果在夜里行窃的人被人当场杀死,则这种杀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第八表,第十二条)以上规定反映的实质问题是
《十二铜表法》规定:“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由此可知《十二铜表法》
德国法学家耶林说:“罗马帝国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唯有法律是征服世界最为持久的征服。”那些“征服世界的法律”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