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记者约翰逊这么评价罗斯福:“他推翻的先例比任何人都多,他砸烂的古老结构比任何人都多,他对美国整个面貌的改变比任何人都要迅猛而激烈。然而正是他最深切地相信,美国这座建筑物从整个来说,是相当美好的。”对新政表述错误的是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写道:“除了文化上的成就外,宋朝时期值得注意的是,发生了一场名副其实的商业革命,对整个欧亚大陆有重大意义”。其中的“商业革命”表现在
2003年,美国在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攻打主权国家伊拉克,遭到包括俄、德、法等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反对,这一事件主要反映了
“从世界史的观点来看,美国革命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新的、不同类型的国家。”对“新的、不同类型”的正确理解是
伯利克里说:“我们的政府形式之所以称为民主制,是因为权力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由全体人民掌握。”以下史实不能证明这一结论的是
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一规定说明了“一国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