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美国的行政监督系统,包括议会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美国没有建立统一的行政监察系统,行政监察的任务被分散在各个部门分别执行,其中并没有设立专门负责行政效能监察的机构。在美国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基本是并重的,提出“好的政府就是高效廉洁的政府”。美国重视政府效能的评估和公务员绩效的考核,并且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
美国对行政效能的监察,虽然没有专门机构负责,但是……公职人员受到议会、法院、民众和舆论各方面强有力的监督,因而官僚主义和低效率等情况较少,工作效率较高。
——《西方国家行政监察制度》
材料二 孙中山早年曾崇尚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体制,辛亥革命后,他以美国“三权分立”体制为蓝本,构建了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但他在长期考察欧美各国政治制度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了西方“三权分立”体制的诸多弊端,……立法机关除拥有立法权以外还拥有弹劾官员的权力,……美国纠察权归议院掌握,议院“往往擅用此权,挟制行政机关,使他不得不俯首听命,因此常常造成议院专制”。“议院专制”又常常使得行政机关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从而造成政府的低效能。为此,孙中山主张必须将纠察权从立法机关中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独立的监察机构。监察机关不仅要监督议会,同时还要专门监督国家政治,以纠正其所犯错误,并解决“今天共和政治的不足之处”。
——王英津《五权分立思想与三权分立思想之比较分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美国行政监察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简析孙中山五权分立思想的目的与美国三权分立思想的主要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