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形、色、味、神等多方面对紫藤萝进行了生动的描写,请分别找出一些句子加以体会。整体形状——体会:局部形状——体会:整体颜色——体会:局部颜色——体会:香气——体会:神情——体会:
汉语可以治病 ①美国费城有一个小学五年级学生,聪明好学,成绩优秀。有一天,他在看报纸上的天气预报,他发现自己一个字也不认识,极为恐怖的是即使拿出他已经学过的教科书来看,也感到一无所知……后来经医生诊断,这个孩子患上了一种叫“失读症”的疾病。 他痛苦地告诉父亲,他看不懂。已读小学五年级的他怎么连天气预报也看不懂呢?他父亲不相信,带他去看医生。不料,医生经过测试,证实这是真的,并说孩子患了一种叫“失读症”的病。 ②我们知道,人的大脑皮层有一个语言中枢,是人类语言能力的生理基础,它的作用就是控制人类的语言行为。这个中枢一旦因脑外伤受损或因脑血管供血障碍。其语言行为便出现异常,常见的表现是患上“失语症”。“失读症”就是失语症中的一种。 ③传统的看法是:人脑的语言中枢在大脑的左半球,只要左半球的这个中枢受损,就可能发生失语症或失读症,不管他是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人。但是事实却不全是这样。 ④科学家经调查发现,中国和日本患失语症的人要比欧美少得多。这是为什么?经过多次实验,发现基本的,却是最一个简单的事实:中国人和日本人都使用汉字,欧美人使用的是拼音文字,使用的是大脑左半球,而且仅仅是左半球,但中国人、日本人使用的都是汉字,对大脑的利用精细得多,左半球认记字音字义,右半球认字形,左右两半球均衡协作。这就是欧美人患“失读症”概率多,而中国人、日本人患难夫妻“失读症”少的原因。 ⑤更为有趣的是,美国科学家对中国儿童和美国儿童的阅读能力和某些智商做比较实验,发现中国儿童的智商要高得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儿童学的是汉语,因此他们大脑的左右半球都得到了更充分、更均衡的锻炼。 ⑥根据汉字与大脑两半球的这种关系,费城的心理学家做了一个试验:他们首先教这位患“失讯症”的美国少年学汉字、汉语,接着让他在一张纸的上行写英语句子,下行写同样意思的汉语句子,最后要这位美国少年看着汉字读出英语句子念出来了,结果这位美国少年竟毫不费力地就把英语句子健康情况出来了。试验初步成功了。 ⑦不过,这个试实验有一个问题,即汉语句子只起“唤醒”英语句子的作用,不等于完全把病治好后来根据以后的试验表明,这一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因为在不断“唤醒”的作用下,患者通过不断的训练能慢慢逐步恢复英语的阅读能力,达到治病的效果。 ⑧由此可见,汉语、汉字的学习和使用,可以使人们更充分、更均衡地使用大脑两半球,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下列对文中标点符号使用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这篇文章说明顺序和运用的说明方法是()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20—24题。 另一种珍爱 乔叶 ①曾读过一篇小说《绿墨水》,讲一位慈父为使女儿有勇气面对生活而借她同班男生的名义给她写匿名求爱信的故事。感动之余我忽然想到人真是太脆弱了,似乎总是需要通过别人的语言和感情才能肯定自己热爱自己。如果有一天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去关怀你爱护你倾听你鼓励你——人生中必定会有这样的时刻,那时你怎么办呢? ②我深深记着一位老音乐家辛酸的轶事。他在“文革”中被下放到农村为牲口铡了整整七年的草。等他平反回来,人们惊奇地发现他并没有憔悴衰老。他笑道:“怎么会老呢,每天铡草我都是按4/4拍铡的。”为此,我爱上了这位不著名的音乐家和他的作品,他懂得怎样拯救自己和爱自己。 ③我同样深深记着另一位音乐家——杰出的女钢琴家顾圣婴。我不止一次为她扼腕叹息——她在“文革”初期自杀了。我知道她不是不爱自己,而是太爱——爱到了溺爱的程度。音乐使她飘逸空灵清丽秀美,可当美好的东西被践踏的时候,她便毁了自己。 ④为什么不学会爱自己呢? ⑤学会爱自己,不是让我们自我姑息,自我放纵,而是要我们学会勤于律己和矫正自己。这一生总有许多时候没有人督促我们指导我们告诫我们叮咛我们,即使是最亲爱的父母和最真诚的朋友也不会永远伴随我们。我们拥有的关怀和爱抚都有随时失去的可能。这时候,我们必须学会为自己修枝打杈浇水培肥,使自己不会沉沦为一棵枯荣随风的草,而成长为一株笔直葱茏的树。 ⑥学会爱自己。不是让我们虐待自己苛求自己,而是让我们在最痛楚无助最孤立无援的时候,在必须独自穿行黑洞洞的雨夜没有星光也没有月华的时候,在我们独立支撑着人生的苦难没有一个人能为我们分担的时候——我们要学会自己送自己一枝鲜花,自己给自己画一道海岸线,自己给自己一个明媚的笑容。然后,怀着美好的预感和吉祥的愿望活下去,坚韧地走过一个又一个鸟声如洗的清晨。 ⑦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一种自我欺骗,可是如果这种短暂的欺骗能获得长久的真实的幸福,自我欺骗一下又有什么不好呢? ⑧学会爱自己。这不是一种羞耻,而是一种光荣。因为这并非出于一种夜郎自大的无知和狭隘,而是源于对生命本身的崇尚和珍重。这可以让我们的生命更为丰满更为健康,也可以让我们的灵魂更为自由更强壮。可以让我们在无房可居的时候,亲手去砌砖叠瓦,建造出我们自己的宫殿,成为自己精神家园的主人。 ⑨学会爱自己,才会真正懂得爱这个世界。题目“另一种珍爱”指的是什么?“另一种”是作者相对于一般人的什么想法提出的?.有人认为第③段的论据有些多余,你认为呢?请说说你的看法。.第⑤段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感知第⑥段文字的内容,为其补写一个事实论据。.作者为什么说“学会爱自己,才会真正懂得爱这个世界”?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5—19题。 悠长的铃声 毕淑敏 雨天,是城市的忌日。 花花绿绿的伞,填满每条街道,到处堵车。我大清早出门,赶到读书的学院,还差一分钟就要上课了。 “今天你晚了。”看大门兼打铃的老师傅说。他瘦而黑,像一根铁钉。别的同学都住 校,唯我走读。开学才几天,他这是第一次同我讲话。 “不晚。”我撒腿就跑。从大门口到教室的路很长,就是有本·约翰速度再加了兴奋剂,也来不及。课堂纪律严格,我只是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上课的铃声在我背后响起来了,像一条鞭子,抽我的双腿。有一瞬,几乎想席地坐下,喉咙里发咸,仿佛要吐出红色来。迟到就迟到吧!纪律虽严,健康还是最重要的! 我的脚步迟缓下来;仿佛微风将息的风车。然而铃声还在宁静而悠远地响着,全然没有即将沉寂的细弱。 只要铃声响着,我就不该停止奔跑,我对自己说。终于,到了。 老师和同学们都在耐心地倾听着,等待铃声的完结。 放学时,我走过大门,很想向老人表示感谢。可是,说什么好呢?说谢谢您把铃绳拽得时间那么长吗?我想在学府里,最好的谢意莫过于知识者对普通人的尊敬,便很郑重地问:“老师傅,您贵姓?” “免贵”,然后,他告诉我姓氏。 我的脑幕上管记忆一般人姓氏的区域,似乎被虫蛀过,总是容易搞错。不过这难不住我,我创造了联想方式。比如,听了看门师傅的姓氏,我脑海中就幻化出花果山水帘洞的景象。这法子秘不传人,却是百试百灵的。 上学三年,我认真称呼他的机会并不多。唯有恰恰赶在上课铃响之时,我经过校门, 才会恭恭敬敬地称他一声:“侯师傅好!”若是他一个人,会冲着我宽厚地笑笑。有时围着 做饭、植花的其他师傅,我便格外响亮地招呼他,表示我对他的尊重。周围的人看着他嬉笑,他就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其后,便会有悠长的铃声响起,像盘旋的鸽群,陪伴我走进教室。 当我伸直双腿安稳地坐在课桌前,铃声才像薄雾一般散去。“看门的老头拽着铃绳睡 着了。”同桌说。只有我知道这秘密,但我永远不会说。说出来,便破坏了这一份温情。这一番默契。 终于,我以优异的成绩良好的品行,从学院毕业。我拎着沉重的书包走出校门,最后一次对铁钉样的老人说:“师傅好!”他瞅瞅四周无人,靠近我:“你就要走了。我想同你 说一件事。” “你不要放在心上……”他又踌躇了,“我只是想告诉你…… 唉,不说了……不说了 ……”他苍老的头颅在秋风中像芦花一般摆动着,脸色因为窘迫,像生了红锈。 “到底是什么事呢?”我的好奇心发作了。 “他们说你是成心的,我说不是……”老人舔了一下嘴唇,好像那里粘着一粒砂糖,慈善地看着我。 “您快说嘛!侯师傅!”听这口气,与我有关,忙不迭地追问。 “你千万别介意……我不是姓侯,我姓孙……” (选文有改动).联系全文内容,谈谈你对本文标题“悠长的铃声”的理解。.本文语言形象、传神,按要求赏析。 (1)上课的铃声在我背后响起来了,像一条鞭子,抽我的双腿。 文中加点的字“抽”,原意是“用细长的,软的东西打”,在文中具体指什么? (2)他苍老的头颅在秋风中像芦花一般摆动着,脸色因为窘迫,像生了红锈。 这个画线的句子很有表现力,请你结合上下文,对它作简要赏析。读了文章,你一定会喜欢文中的那位老师傅,请你对他作点评价。从下面两题中任选一题进行回答。 (1)这篇小说的结尾有怎样的特点?请作简要评析。 (2)这篇小说讲究运用伏笔的手法。文章最后交代“我”喊错老师傅姓氏的事情,这其实在前文就埋下了伏笔,请从文中找出来。 我选题。.文中“我”与打铃的老师傅之间有一种默契,这种默契给人很多的感想。请根据你对“默契”一词的理解,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从中获得的感悟。
让我看着你 1从母亲住进我们医院的那一刻起,我就后悔自己当初选择的职业了。曾经有那么多的患者能在我的手上康复,母亲的病,却让我无能为力。面对越来越消瘦的母亲,我除了强颜欢笑地安慰她,就只能偷偷躲到某个角落抹眼泪。 2那个时候,她的癌细胞已扩散到整个胸部。整夜整夜的疼痛让她无法入睡,可她却从来不吱一声。每次进去看她的时候,她都装作很平静的样子,面带微笑地看着我:“我觉得比先前好多了。你工作忙,不用老来看我。”我扭过头,眼泪无声地掉下来。 3午后的阳光照在洁白的病床上,我轻轻地梳理着母亲灰白的头发。母亲唠叨着她的身后事,她说她早在来之前就已准备好了自己的送老衣,可惜还少一条裙子,希望我们能尽快给她准备好。说这些的时候,母亲的脸上始终挂着平静的微笑,不像是谈死,倒像去赴一个美丽的宴会。母亲一生爱美,临终,都不忘记要完美地离去。我的泪,再也忍不住,一滴又一滴地落到母亲的头发里。 4母亲的病房,离我的办公室仅有几步之遥,可她从来没有主动要求我去她的病房。每一次去,她还忙不迭地催我走。她说还有很多病人等着我,她嘱咐我一定要像对待自己的家人那样对待病人。其实,我很清楚,每一次离开母亲的病房,身后那双依依不舍的眼睛会一直随着我的身影,直到我拐过屋角。 5一天,一个女孩急需眼角膜,恰巧医院里有一位救治无望的男孩,出于一个医生的责任,我劝那个男孩的家长捐献出孩子的眼角膜。男孩的父亲同意了,不想他的母亲却发疯般地找到我,说她决不允许谁动她儿子一根毫毛,哪怕他不在这个世界了。最后,也许被我劝得急了,那位痛得发狂的母亲突然大声地说:“你觉悟高,怎么不让你的家人来捐献?”我一下子呆在那里,无言以对。 6母亲是何时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门口的,我竟然一点都不知道。直到听到那声熟悉的呼唤,抬起头,看见母亲正泪流满面地立在那里:“孩子,你看妈妈的眼角膜能给那个孩子用么?”屋子一下子静下来,几乎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母亲身上。我几乎不敢相信,那话是从母亲嘴里说出来的。母亲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残缺,可她竟然情愿让自己残缺着离开这个世界。看大家都在惊愕地盯着自己,母亲的脸上忽然现出少见的一点血色。她挣扎着走到我面前,静静地盯着我看了足足有一分钟,然后,我听见母亲轻轻地说:“孩子,我想看着你,让我看着你!” 7泪水狂涌而出,我第一次在自己的病人面前失态。我知道,那是母亲临走之前努力为我做的最后一件事。 8后来,那个男孩的母亲含着泪同意了把儿子的眼角膜捐献给那个女孩,因为她觉得儿子的眼角膜毕竟比我母亲的要年轻。更重要的一点,她说,她也想让儿子的眼睛,一直看着她。从我母亲的身上,她明白:爱,原来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延续。.根据文章内容填空。(共2分) 时间:某一天地点:我的办公室门口人物:我的母亲、男孩的母亲和我 起因:我劝男孩的母亲捐献儿子的眼角膜给患者,她不肯,还责难我。 经过:结果:.结合上下文,说说你对第6段画线句子的理解,注意加点的词。.男孩的母亲为什么会从“决不允许谁动儿子一根毫毛”变为同意捐献儿子的眼角膜?写这一变化有什么作用?.结尾说“爱,原来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延续”,“这样的方式”指什么?.我的母亲是怎样一个人?请结合文中具体事例分析。(写出两个方面即可4分)
飞行之王——蜻蜓 ①蜻蜓被誉为昆虫世界里的“飞行之王”。 ②在闷热的夏季里,暴雨将至或骤雨初歇,蜻蜓常常三五成群在空中飞舞。它好似一架飞机,而飞行技巧却远远高出于飞机之上。它能忽上忽下、忽快忽慢地飞行,它能微微抖动翅膀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急转弯。它能悬在空中不移动位置,这时它的翅尖每秒钟要挥动30-50次,作长“8”字运动。就这一手,大多数以飞翔著称的鸟类也望尘莫及。它可以长途飞行,一小时飞行六七十公里而不着陆;也能突然降落,停在一个尖尖的枝梢上,瞬间又飞得无影无踪,唐诗中“蜻蜓飞上玉搔头”,生动地描写了这种“特技”表演。 ③蜻蜓飞得那么自由自在,是靠神经系统控制着翅膀的倾斜角度,微妙地与飞行速度和大气气压相适应。蜻蜓这种“自动驾驶仪”比现代飞机灵巧得多。人们从仿生学的角度不断研究昆虫的飞行与构造机能的特点,“移植”到飞机设计上加以应用。例如在空气动力学中有一种“颤振”现象,如飞机机羽不能消除“颤振”,快速飞行时就会使机羽折断,招致机毁人亡。蜻蜓则是消除颤振的“先驱者”,它的翅端前缘有一块色深加厚的部分,叫翅痣。这是保护薄而韧的蜻蜓翅不致折损的关键,人们仿照翅痣,在飞机机羽上设计了加厚部分,于是战胜了颤振,保证了快速型飞机的安全。.蜻蜓为什么被誉为“飞行之王”?请根据第②段内容择要回答。.唐诗中“蜻蜓飞上玉搔头”,生动地描写了蜻蜓的哪种“特技”表演? .蜻蜓能做这么多“特技表演”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人类从蜻蜓的“翅痣”得到启示并运用到飞机设计的原理上,解决了什么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