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中日两国在琉球事件后谈判《中日修好条规》时,日本代表团坚决不同意清政府在条约中自称“中国”,要求只写“大清国”。清朝代表力拒:“我中华之称中国,自上古迄今,由来已久,即与各国立约,亦仅只约首书写大清国字样,其条款内容皆称中国,从无写改国号之例”。对中日关于“中国”名称使用产生的争议,理解正确的是 ①日本实际上不承认清朝政权代表中国 ②中国政府在外交活动中首次使用“中国”这一名称,故不被日本接受 ③清政府在外交活动中“大清国”和“中国”同时使用,法律意义相同 ④清政府据理力争是捍卫了国家尊严的行动
A.①②③ | B.②③ | C.①③④ | D.②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