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文最后一句“不过,人类也许应该从旅鼠身上学到点什么。例如,如果人类也毫无节制地繁衍下去,也许有一天不得不走旅鼠的道路”在文章中有何作用?
阅读小说《县城小书店》,完成后面题目。 县城小书店 韩浩月 ①又看到那家小书店了。牵着我小侄子的手,带他去买书,门口收钱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长而柔顺的头发,面容清秀,气质温婉,和我二十年前看到的那个书报亭的姑娘差不多,现在这个姑娘不会是过去那个姑娘的女儿吧? ②想起我少年的时候,这个书店还只是电影院门前的一个书报亭,那是整个县城除了新华书店、图书馆之外最有文化的地方了。那会儿我刚刚迈入文学爱好者的门槛,正处在阅读的饥渴期,但到这个书报亭买杂志,还是犹豫很久之后的事了。 ③在去书报亭买杂志之前,我一直都是在图书馆阅读免费的报纸和杂志的。图书馆很小,报纸和杂志就那么多,通常只用一天的时间,感兴趣的报刊就读完了。没东西可读的日子,总是有点儿难过。想去买本杂志来读,可觉得它们的定价实在是贵呀。 ④所谓的贵,其实也就是一本两块钱吧。那时候我帮六叔做杀猪的生意,但作为一个打工者,六叔却没有付我工钱。至今我还拿这件事向六叔抱不平,他总是讪讪一笑,说:“你那时小,要钱有什么用?” ⑤我一直没告诉他,我想去买那些杂志,那些叫《诗歌报月刊》《星星诗刊》的杂志。那会儿,如果稍稍去晚了几天,这两本文学杂志就卖光了。卖杂志的姑娘会用她干净而柔软的眼神看我一下,意思大概是,下次早来几天吧。 ⑥那时的我,总觉得和报亭姑娘的世界相隔得太远。想一想,人家是在报亭工作的姑娘,应该是多有文化的人啊,报亭的那个玻璃橱窗,就足以把我们远远隔开了。 ⑦所以,我常一直远远地望着书报亭。在每个月当中的几天时间里,忙完六叔杀猪的生意,我会用水和香皂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换上白衬衣,骑着自行车来到报亭前,从窗口递过去两块钱,从那姑娘手里接过一本崭新的、散发着油墨香的杂志,有时甚至来不及回家,就在街角把整本杂志从头到尾翻了一个遍。 ⑧我仔细回忆了一下,除了有人来买杂志,其余的时间她都是埋头在一本杂志或书里,仿佛阅读才是她的工作,看守书报亭是额外的事情。我也不晓得她记不记得我。我清楚地记得,在我离开家乡数年后,重新再看到她时,她的眼睛一亮,似乎想和我说句什么话,但最终什么都没说。 ⑨作为我在家乡的牵绊之一,这个书报亭寄托着我的某些感情,这些感情和梦想有关,和未来有关。因此,在离开县城的前一天,我像往常那样去了那个书报亭。这次我没有买书,只是静静地在那儿看了一会儿。她也一直静静地读着书。这样的情景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我不记得当时是什么心境,也许什么情绪也没有,只是前来完成一个简单的告别。 ⑩在离开家乡的最初五六年,我每次春节回家都会到书报亭那里去待一会儿——后来它已经变成了一个小书店,我在书店里翻几本书,消磨上一小段时光然后离开。在书店门口收钱的有时还是那个姑娘,有时则是一位老大爷。我是一个陌生的客人,没人知道我内心静静流淌的情感。 (11)2012年秋天,我牵着小侄子的手离开那家书店,手里拎着厚厚的一摞新书。《星星诗刊》等已经买不到了,文学类书籍也被教辅类书籍挤到了一个角落里。离开书店的时候,心情仍然是平静的,曾经的一点点惆怅也消失了。书店在我心里,已经只是一个物理意义上的存在,那个曾驻在我心里的书报亭,已经成为永远而恒定的过去式。 (选自《作文通讯•锦瑟》2013年第2期,有删改)请根据提示,梳理文章内容。 2012年秋天,“我”带小侄子去买书; 少年的时候,①; 离开县城的前一天, ②; 离开家乡最初五六年,③; 2012年秋天,“我”带小侄子离开书店。 第②段划线句子 (“但到这个书报亭买杂志,还是犹豫很久之后的事了”) 中,作者“犹豫”的原因是什么? 请结合描写的相关知识,品析第⑦段“我会用水和香皂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就在街角把整本杂志把从头到尾翻了一个遍”。二十年,书报亭变成了书店。“我”对现在的书店和曾经的书报亭怀有怎样的情感,请分别简析。“我”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分析“我”的两个特点。
阅读《“此身此时此地”都读书》,完成后面题目。 “此身此时此地”都读书 ①朱光潜终生恪守自己的座右铭:“此身此时此地。”“此身”,亦即此身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就必须自己来做,并成为自己一生追求的目标;“此时”,指此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和以后去做;“此地”,是说此地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不可等到有更好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时再去做。 ②读书,对于每个人都是一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且须贯穿一生一世的事。 ③或许,有人会说,读书不是看病、救火,不必着急,慢慢来就行。殊不知,正因读书在有些人看来,是一件可待可推、可有可无的事,故而总是被忽视被抛弃。一个人真要等到抽出空闲时间再来静心读书,那只是不想读书的借口而已。其实,真正的读书总是忙中偷闲进行的,真正的读书必抓住眼前、当下,而绝不拖到明天、后天。古人读书有“马上、枕上、厕上”之说,既说明读书是一件紧要事,也说明读书的时间只要挤一挤,总会有的。电影导演谢晋从小热爱读书,养成每天必读书的习惯。哪怕工作到深夜,睡前也一定要看上一会儿书,否则便睡不踏实。勤奋读书,令他的导演生涯充满激情。读报看到一则消息,说现在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会生气”的书。它通过特殊的墨水印制好后用塑料袋密封包装,拆封后二至四个月内,墨迹碰到阳光和空气就开始逐渐消退,最后变成空白。这本“不能等的书”也是在提醒每个人:要抓紧时间读书。 ④环境好一点,或许读书的效果会更好些。但这并非必要条件,何况,人也可以改造环境、适应环境。1940年9月7日,德国空军疯狂轰炸伦敦,伦敦遭受重创,到处是断壁残垣,到处是火海,缺水、缺电、缺少食物和药品。然而,在图书馆,有人依然从排列整齐的书架上挑选书籍。不囿时间、地点、环境,伦敦人热爱读书,该是德国法西斯难以摧毁他们心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啊,对读书如饥似渴的人来说,环境的好差,实在不是决定因素。清朝曾国藩的一番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且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何必择地,何必择时……”。 前不久,在台湾有个与佛教有关的公共讲座,演讲者看着台下攒动浮躁低头看手机的听众,感叹说:“无法专注于当下,反而让许多人感叹时间不够用,因为,心正在怨叹过去、烦恼未来,当下这一刻都浪费了。”专注,便能赢得读书时间;专注,便可安于读书环境。做不到专注,便无从说起,必一事无成。 ⑤读书,理应是我们人生追求的目标,事实上,在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里,读书的多寡依然是多数人对生活质量的评判标准和人生境界的衡量尺度。做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就从“此身此时此地”开始吧! (选自2013年1月3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作者是怎样论证中心论点的?第③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请谈谈你对第⑤段划线句的理解。
阅读王开岭的《消逝的“放学路上”》一文,完成后面题目。 ⑴“小呀麽小儿郎,背着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说我懒呀,没有学问我无脸见爹娘。” ⑵30年前的儿歌倏然苏醒,当我经过一所小学的时候。 ⑶下午4点半,方才还空荡荡的小街,像迅速充胀的救生圈,被各式私车和眼巴巴的家长塞满了。开闸了,小人儿鱼贯而出,大人们蜂拥而上。一瞬间,无数的昵称像蝉鸣般绽放,在空中结成一团热云。这个激动人心的场面,只能用“失物招领”来形容。 ⑷从前,上学或放学路上的孩子,就是一群没纪律的麻雀。无人护驾,无人押送,叽叽喳喳,兴高采烈,玩透了、玩饿了再回家。 ⑸回头想,童年最大的快乐就是在路上,尤其放学路上。 ⑹那是三教九流、七行八作、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大戏台,那是面孔、语言、腔调、扮相、故事的孵化器,那是一个孩子独闯世界的第一步,是其精神发育的露天课堂、人生历练的风雨操场……我孩提时代几乎所有的趣人趣事趣闻,都是放学路上邂逅的。那是个最值得想象和期待的空间,每天充满新奇与陌生,充满未知的可能性,我作文里那些真实或瞎编的“一件有意义的事”,皆上演在其中。它的每一条巷子和拐角,每一只流浪狗和墙头猫,那烧饼铺、裁缝店、竹器行、小磨坊,那打锡壶的小炉灶、卖冰糖葫芦的吆喝、爆米花的香味、弹棉弓的铮铮响,还有谁家出墙的杏子最甜、谁家树上新筑了鸟窝……都会在某一时分与我发生联系。 ⑺难以想象,若抽掉“放学路上”这个页码,童年还剩下什么呢? ⑻那个黄昏,我突然替眼前的孩子惋惜——他们不会再有“放学路上”了。他们被装进一只只豪华笼子,直接运回了家,像贵重行李。 ⑼有位朋友,儿子6岁时搬了次家,10岁时又搬了次家,原因很简单,又购置了更大的房子。我问,儿子还记不记得从前的家?带他回去过吗?他主动要求过吗?没有,朋友摇头说:“他就像住宾馆一样,哪儿都行,既不恋旧,也不喜新……” ⑽“他想不想从前的小朋友?”我问。“不想,哪儿都有小朋友,哪儿小朋友都一样。或许儿子眼里,小朋友是种现象,一种配套设施,一种日光下随你移动的影子,不记名的影子……”朋友尴尬地说。 ⑾我无语了。这是没有“发小”的一代,没有老街生活的一代,没有街坊和故园的一代。他们会不停地搬,但不是“搬家”。“搬家”意味着记忆和情感地点的移动,意味着朋友的告别和人群的刷新,而他们,只是随父母财富的变化,从一个物理空间转到另一物理空间。 ⑿那天,忽收一条短信:“王开岭,你妈妈叫你回家吃饭。” ⒀我愣了,以为恶作剧。可很快,我对它亲热起来,30年前,类似的唤声曾无数次在一个个傍晚响起,飘过一条条小巷,飘进我东躲西藏的耳朵里。传统老街上,一个贪玩的孩子每天都会遭遇这样的通缉,除了家长的嗓门,街坊邻居和小伙伴也会帮着喊。 ⒁感动之余,我暗暗为自己的童年庆幸。如果说我们那一代尚可叫作露天童年、旷野童年、老街童年,那如今的孩子,则是温室童年、园林童年、玩具童年了。 ⒂面对现代街区和路途,父母不敢再把孩子轻易交出去了,不允许童年有任何闪失。 ⒃就像风筝,从天空撤下,把绳剪掉,挂在墙上。再不用担心被风吹跑,被树刮住了。翅膀,就此成为传说和纪念。 (节选自《古典之殇》,有删改)文章中的“我”目睹小学生放学之景,回忆往昔,情感翻覆,请根据提示概括作者的情感变化。 见小学放学情景,为孩子们感到①→与常搬家的朋友交谈,为孩子没有故园之感②→收到喊回家吃饭的短信时,我③→为自己有过“放学路上”的童年④→为现在孩子的温室童年⑤。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你认为正确的有哪几项()
根据要求回答下列两小题。 (1) 文章开头的儿歌有什么作用? (2) 请赏析第(8)段中划线句子。沈复的《幼时记趣》记叙了观蚊如鹤、神游草丛等童年乐趣,王开岭的散文记叙了二十年前自由快乐的童年街坊。结合全文,联系你的生活谈一谈“放学路”逐渐消逝的原因。
阅读金沙滩的《600年前的琴和600年后的花瓶》一文,完成后面题目。 ①600多年前,军事家、政治家刘伯温写了一篇寓言,名字叫《工之侨为琴》。 ②文章的大意是:工之侨得到了一块上好的桐木,制作了一把琴,装上琴弦后弹奏起来,声音宛如金玉,悦耳动听。他认为这是天底下最好的琴,就把它献给了主管礼乐的官府。乐官让最有名的乐师鉴定,乐师说:“这琴不古老。”官府不要,就把琴退还了回来。 ③回到家,工之侨让漆匠把琴身漆上残缺不全的花纹,让刻工在琴上雕刻上古代款式的图案,然后装进匣子埋进土里。一年后,工之侨把琴挖了出来,抱着到了集市上卖。有个路过的大官看到了这琴,用100两黄金买下,献给了朝廷。乐官们传递着观赏,一个个赞不绝口:“这琴真是稀世珍宝啊!” ④琴还是那把琴,只不过做了些手脚,乐官就是非不辨了。 ⑤600多年后的今天,工之侨的故事还在延续。 ⑥在某瓷都,陶瓷艺人制作了一些仿古花瓶对外出售。花瓶虽然制作精良,造型美观,但却很少有人问津。一个买家对陶瓷艺人说:“你这些玩意儿是仿品,不是古董,若是古董就值钱了。” ⑦听了买家的话,陶瓷艺人动起了心思。此后,他专门研究“做旧”,就是经过几道工序,把刚出炉的瓷器做得像几百甚至千年之前的“古董”一样。结果,价格飙升,每件都卖到了几十万上百万元不等。 ⑧前后不同的是,600年前的工之侨,面对乐官的是非不辨,他选择了悲愤离去,隐入山林,不知所终;600年后的那个陶瓷艺人仍然乐此不疲,制假造假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土里埋的,海底沉的,都能做得惟妙惟肖。 ⑨假象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假象迷惑和蒙蔽,不辨真伪。把假的当成真的,那就可悲了。不仅是个人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借用工之侨的话说:“悲哉世也!岂独一琴哉?”这话的寓意值得人们深思。 (摘自《世界周报》2014年7月) 概括文章,说说“600年前的琴和600年后的花瓶”分别指什么? 作者在文中表达的观点是什么?阅读下列一则简讯后,学生贾铭结合选文并利用简讯中的信息给喜欢在淘宝网大量购物的妈妈写了一个留言条,婉转劝勉她理性网购,请你补全。 京华时报讯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公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为58.7%。监测结果显示,手机行业正品率仅为28.57%;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留言条①: 今天我读到《京华时报》上报道②,而且我在阅读中还读到这样一句话③。妈妈,请您在网上购物的时候还要擦亮眼睛,理性购物。④ 2015年3月23日
阅读黄昉苨的《土豆英雄传》一文,完成后面题目。 ①今天谁能想到,土豆刚抵欧洲便遭到冷遇。人们能够辨认出玉米是小麦的亲戚,辣椒和花椒很相似,唯独没见过这种“鸡蛋大小的球根”。《圣经》上也没有关于这种植物的记载!这让虔诚的神职人员犯了难:我们该吃这种植物吗?吃它是否违反了上帝的旨意? ②不过,天生土豆必有用。比起传统的小麦等作物,相同面积上种植的土豆能产生2到4倍的热量,且只需3到4个月的时间就能成熟。在小麦欠收的年份,土豆往往收成不错。更何况,我们的小英雄能伸能屈,在任何形态的土壤中几乎都能茁壮成长。 ③最后一锤定音的,是当时的草药学家。古代欧洲人也使用草药治病,并且有着“以形补形”的思想。不幸的是,面相丑陋的土豆成了一个绝佳反例:它表面粗糙,形状古怪,在当时的医生看来,活像是麻风病人的手。读多了历史,就会发现人类就是这么神奇:海洛因起初被当作包治百病的良药,同时被发明的阿司匹林反倒因为“不安全”被雪藏了几年;剧毒的水银自古以来都被中外医生当药用;土豆这顶“麻风病”的帽子一戴就是100多年…… ④直到饥荒与战争在欧洲蔓延。 ⑤这回挽救土豆声誉的,又是一位药剂师。法国科学家安东尼·帕门提尔原本是军队里的药剂师,在战争期间被普鲁士人俘虏。此前,因为饥荒,普鲁士很多穷人都开始食用土豆。很自然地,土豆成了帕门提尔在大牢里仅有的主食。3年的土豆牢饭吃下来,他成了土豆的忠诚拥护者。 ⑥恰巧,1770年法国遭遇农作物欠收,法国科学院办了一场论文竞赛,主题是“能够减少荒年灾难的食物”。帕门提尔毫不犹豫地寄了一篇土豆颂歌过去,一举得奖。据说,路易十六对帕门提尔说:“总有一天,法国会感谢你为穷人找到了面包。” ⑦土豆英雄终于找到了大显身手的机会。欧洲各地都开始推广这种便宜好吃热量高的食材,在同样的土地面积中,人们能收获比原来多得多的粮食。由此,欧洲北部的人口开始了大幅度的增长。其中最显著的例子是爱尔兰,这个国家的小麦总产量大约能供养500万人口,但在1840年,当地人口达到了900万。毫无疑问,土豆是这一结果最大的功臣。 ⑧此时,大英帝国正处在跨越生物性限制的时代——新作物的引进与农耕技术的改良将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了出来,英国各地纷纷从农业转向制造业,而爱尔兰地区的人民吃着土豆,为英格兰地区那些进入城市的工人生产农产品。 ⑨世界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模样了。托土豆小英雄的福,工业革命即将到来。 (摘自《中国青年报》2014年9月24日,有删改)结合选文内容说说土豆被称之为“英雄”的原因。按照要求完成下面两小题。 (1) 从语言的准确性角度,分析第②段中加点词“几乎”的作用。 (2) 请指出第⑦段中划线句子的说明方法及其作用。根据你对选文的理解,思考“土豆英雄传”这一题目好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