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划线字注音。挪窝( ) 掸子( ) 栅栏( )玉簪( ) 骊歌( ) 抽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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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拼音在田字格内写出相应的汉字。 2011年的内地荧屏实在热闹。一些电视台为了迎合部分观众猎奇、窥私的心理,靠暴露隐私来提高收视率。但事实证明,虚假、低俗的情感fàn làn只会引起观众的反感。10月,广电总局出台了“限娱令”,如果借着“限娱令”的qì jī,真正办几档高质量的节目,才是观众的眼福。
作文(30分) 人,总在变化——从待人接物到处事态度,从言谈举止到心理状态,从衣着打扮到气质风度,从兴趣爱好到目标追求。当人生开始一个新阶段的时候,这种变化来得更猛。现在,你走进初中校门了,你发觉自己在不经意之间已悄然发生变化了吗?请你选择某一方面的事例,与你小学时进行比较,以“我 在 变”为题写一篇作文,篇幅不少于600字。
文言文 ①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②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③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4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⑤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生行之者乎?” ⑥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解释句中划线的词 (1)吾日三省吾身。() (2)学而不思则罔() (3)死而后已() (4)其恕乎()翻译句子 (1)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对“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中两个“其”和两个“之”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下列分析不正确的一项()
在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你在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结合课文说说,并阐明今后的打算。
秋的气味林海音 秋天来了,很自然地想起那个地方──西单牌楼。 无论从哪个方向来,到了西单牌楼,秋天,黄昏,先闻见的是街上的气味。炒栗子的香味弥漫在繁盛的行人群中,赶快朝向那熟悉的地方看去,和兰号的伙计正在门前炒栗子。和兰号是卖西点的,炒栗子也并不出名,但是因为它在街的转角上,最是扎眼,就不由得就进去买。 来一斤吧!热栗子刚炒出来,要等一等,倒在箩中筛去裹糖汁的沙子。在等待称包的时候,另有一种清香的味儿从身边飘过,原来眼前街角摆的几个水果摊子上,枣、葡萄、海棠、柿子、梨、石榴……全都上市了。香味多半是梨和葡萄散发出来的。沙营的葡萄,黄而透明,一撅两截,水都不流,所以有“冰糖包”的外号。京白梨,细而嫩,一点儿渣儿都没有。“鸭儿广”柔软得赛豆腐。枣是最普通的水果,郎家园是最出名的产地,于是无枣不郎家园了。老虎眼,葫芦枣,酸枣,各有各的形状和味道。“喝了蜜的柿子”要等到冬季,秋天上市的是青皮的脆柿子,脆柿子要高桩儿的才更甜。海棠红着半个脸,石榴笑得露出一排粉红色的牙齿。这些都是秋之果。 抱着一包热栗子和一些水果,从西单向宣武门走去,想着回到家里在窗前的方桌上,就着暮色中的一点光亮,家人围坐着剥食这些好吃的东西的快乐,脚步不由得加快了。身后响起了铛铛的电车声,五路车快到宣武门的终点了。过了绒线胡同,空气中又传来了烤肉的香味,是安儿胡同口儿上,那间低矮窄狭的烤肉宛上人了。 门前挂着清真的记号,他们是北平许多著名的回教馆中的一个,秋天开始,北平就是回教馆子的天下了。矮而胖的老五,在案子上切牛羊肉,他的哥哥老大,在门口招呼座儿。他的两个身体健康、眼睛明亮,充分表现出回教青年精神的儿子,在一旁帮着和学习着剔肉和切肉的技术。炙子上烟雾弥漫,使原来就不明的灯更暗了些,但是在这间低矮、烟雾的小屋里,却另有一股温暖而亲切的感觉,使人很想进去,站在炙子边举起那两根大筷子。 老五是公平的,所以给人格外亲切的感觉。它原来只是一间包子铺,供给附近居民和路过的劳动者一些羊肉包子。渐渐地,烤肉出了名,但它并不因此改变对主顾的态度。比如说,他们只有两个炙子,总共也不过能围上一二十人,但是一到黄昏,一批批的客人来了,坐也没地方坐,一时也轮不上吃,老五会告诉客人,再等二十几位,或者三十几位,那么客人就会到西单牌楼去绕个弯儿,再回来就差不多了。没有登记簿,他们却是丝毫不差地记住了先来后到的次序。没有争先,不可能插队,一切听老五的安排,他并没有因为来客是坐汽车的或是拉洋车的,而有什么区别,这就是他的公平和亲切。 一边手里切肉一边嘴里算账,是老五的本事,也是艺术。一碗肉,一碟葱,一条黄瓜,他都一一唱着钱数加上去,没有虚报,价钱公道。在那里,房子虽然狭小,却吃得舒服。老五的笑容并不多,但他给你的是诚朴的感觉,在那儿不会有吃得惹气这种事发生。 秋天在北方的故都,足以代表季节变换的气味的,就是牛羊肉的膻和炒栗子的香了!本文先写物,再写 ,表现北平秋天 的特点。北京城很大,可写的地方很多,作者为什么只选取西单牌楼和安儿胡同口儿上的烤肉铺来写呢?从文章来看,老五是有哪些优秀的品质?“海棠红着半个脸,石榴笑得露出一排粉红色的牙齿”这句话使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何好处?你认为这篇文章只是写北京秋的气味吗?请谈谈你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