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某夫妻将两岁的失聪女儿领到福利院门口后,撒腿就跑。福利院工作人员发现这个失聪女孩后,将其收留。后经过调查得知女孩的父母姓名及住址,福利院多次通知,他们都不肯领回孩子。福利院依法状告这对夫妻。法院认定这对夫妻犯了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小刚的爸爸与小明的爸爸两人合伙做生意,小刚的爸爸出资10万元,但不参与经营,小明的爸爸负责经营,但不出资。一年后,赢利两万元。但是,在如何分配利润的问题上,两人发生了矛盾,多次协商并经他人调解,仍无结果,最后两人通过法律途径使此事得到解决。
案例三:“重庆第一贪”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受贿2226万元,受贿金额相当于该县年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其妻付尚芳为夫洗钱943万元,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重庆所办理的最大受贿案和因亲属受贿被以洗钱罪指控的全国第一案。8月1日,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晏大彬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付尚芳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通过这三个案件,请你说说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