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解释下列划线字
(1)世隶耕( ▲ ) (2)未尝识书具( ▲ )(3)忽啼求之( ▲ )
翻译下列句子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译: ▲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译: ▲
幼年的方仲永可以称为“神童”,“天才”,他的过人之处表现在哪些方面?用文中语句回答。
方仲永的故事给你什么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