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在中国,实为幸福。各国贤豪皆羡慕此英雄用武之地,而不可行。我们生在中国,正是英雄用武之时,反而都是沉沉默默,让异族儿据我上游,而不知利用此一片好山河,鼓吹民族主义,建一头等民主大共和国,以执全球的牛耳,实为可叹!” 孙中山先生的这段演讲可以看出其革命的核心目的是
麦迪逊认为美国1787年宪法“从严格意义上讲既不是国家宪法,也不是联邦宪法,而是二者的结合”。这种认识主要基于该宪法()
在英国的历史中,国王乔治三世以权力欲望旺盛而著称,到1770年,随着被讥称为“国王之友”的宫诺斯勋爵被任命为财政大臣(事实上的首相)后,乔治三世的个人权力达到顶峰。在他的统治时期,没有一个首相能够完全摆脱国王的控制。这表明()
俾斯麦企图建立一种特殊的德意志型的立宪议会制度,以达到保持普鲁士王朝政治统治优势之目的。这种设想在1871年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宪法中加以定型。下列能体现这一目的的正确选项是()
麦迪逊曾说:“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事实上不过是人民的不同的代理人和委托人,被赋予不同的权力,不同的职责。”这反映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原则是() ①人民主权 ②联邦制 ③分权制衡④总统制
“在英国所有的革命中,‘光荣革命’是使用暴力最少但收效最好的一次。”其“收效”主要体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