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革命后,为打退国内外敌人的进攻,巩固苏维埃政权,苏俄采取的政策是
“不成文法来自习俗确认的规范。事实上,经使用者的同意所确认的持久的习惯,扮演了法律的角色。”同时,为了保障自由,还得对权力做相当的限制,“如果主人的逞凶被认为不可忍受,他们将被强制以好的条件出卖奴隶。”由此可知
“理论上讲,……作为雅典公民的男子不能与外国女子结婚,不管她们是出身于雅典盟国的贵族之家,还是居住在当地的迈提克(官方对外来移民的称呼)。”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
一位学者写道:“1976年毛泽东逝世以后,……毛(泽东)的继承者们发起了一场‘现代化’运动,它不仅采取了以前被指责为‘修正主义’的措施,而且还沿着这条‘修正主义’的道路继续走下去,走到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对材料的理解错误的是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只有这种三民主义,中国共产党才称之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才宣布‘愿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只有这种三民主义,才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中的政纲……基本上相同。”材料中的“政纲”指的是
明朝官员章懋不满当时浙江盛行的一些现象:男子成年后另立门户的习俗因此造成家庭成员为争家产而不和;婚嫁谈判时讲价还价的习俗,连适当的规矩也不顾了;葬礼要请和尚念经,大摆筵席,大肆挥霍的习俗,以至忘记葬礼本身是悲痛的事。其所描述的现象共同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