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寒假,快乐复习30天 第17天
经我市教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全市共有123名初中学生获国家发明专利,可享受高中招生录取优惠政策。这一政策( )
①保护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②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
③有利于培养未成年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④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
A.①③ | B.②④ | C.③④ | D.①③④ |
王某将自己拥有的一套合法房产出租给张三使用,并每月收取1000元钱的费用。这表明,王某对自己的合法财产( )
A.享有收益权 | B.享有使用权 | C.享有占有权 | D.享有处分权 |
下列属于侵犯公民姓名权的是( )
A.小李给同学取侮辱性的绰号 |
B.小鸣将同学小飞的照片作为投飞镖的靶子 |
C.小娟上学迟到,在门卫登记册上签了同班另一个同学的名字 |
D.小金在自家阳台上玩玩具,玩具不慎坠落,硬伤了过路的行人 |
小学生王某的爸爸在书店里发现一本收录了女儿四篇获奖作品的儿童诗集,他找到出版社,要求支付稿酬和提供样书,出版社负责人答复说:“我们出这样的书只是鼓励儿童创作,根本不赚钱。你女儿才8岁,要什么稿酬?”对此,你的观点是( )
A.应该有稿酬,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不受侵犯 |
B.应该有稿酬,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发现权 |
C.不应该有稿酬,公民的著作权受到性别、民族、年龄的限制 |
D.不应该有稿酬,小学生王某应该乐于为社会、为他人奉献爱心和力量 |
在商品和服务市场上,“顾客是上帝”成为许多经营者的理念,它是指( )
①作为“上帝”的消费者要得到足够的尊重
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
③经营者对消费者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④要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A.①②③ | B.②③④ | C.①②④ | D.①③④ |
下列属于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是( )
①道听途说,无中生有,诬陷他人
②因盗窃被人发现,为消除证据而致人死亡的
③嘲笑他人生理上的缺陷和隐疾的
④趁同学家人不在家,到同学家盗窃财物
A.①②③ | B.②③④ | C.①③ | D.②④ |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平等”主要指( )
①都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②都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人格地位和财产上的平等
④只要违法,就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A.①② | B.①②③④ | C.①②④ | D.②③④ |
2008年的时候,香港影星刘德华的一部影片和宣传海报出现在了江苏某木业公司的多款产品的包装和网站上。刘德华认为这是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就通过法院进行了起诉。2013年5月28日,案件在常州武进区开庭审理。对此,下列认识有误的是( )
A.公民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 |
B.公民享有的姓名权,不容他人侵犯 |
C.公民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
D.姓名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
农民王某因为不赡养父母,被双亲告上法院,法院判决王某每月支付父母200元钱的赡养费用。这说明( )
①法律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②凡是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提出具体要求的就必须去做
③凡是宪法和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要积极的去做
④公民要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③④ |
下列选项体现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的是( )
①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责任
②公民有肖像不容侵犯的权利,但不得恶意损毁、玷污、丑化他人肖像
③公民必须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④公民有通信自由,但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A.①③ | B.②④ | C.②③ | D.③④ |
小林同学在学校用书馆内大声接打手机,当围书馆老师和同学制止时,她不服气地反驳说:“我对自己的手机有使用的权利,你们管不着!”小林的话表明( )
①她没有认识到权利义务具有一致性
②她異有维护隐私和隐私权的意识
③她不能正确对待老师和间学的批评
④在阁书馆打电话会影响他人权益
⑤公民对自己的合法财产有使用抆
⑥她是一个自信自立的人
A.②④⑥ | B.①③⑤ | C.①③④ | D.②⑤⑥ |
小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碰到有人手持匕首向七年级的同学要钱,而持匕首的那个人恰好是他家隔壁辍学在家的小刚。假如公安机关来调查,小明应该( )
A.保守秘密,因为拥有个人秘密是正常的 |
B.如实反映情况,因为对违法犯罪行为而言,知情不报是法律不允许的 |
C.保守秘密,因为他有这个权利 |
D.如实反映情况,因为公民不能有个人秘密 |
中学生小刚晚上独自在家里做作业,突然发现一个小偷正准备翻窗入室。小刚见状灵机一动,大喊一声:“爸爸,你该上公安局值夜班去了!”小偷闻讯转身就逃。这说明小刚( )
A.凡事都依赖别人。不能自主处理问题 |
B.既敢于又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
C.胆小、懦弱,不能勇敢地面对歹徒,与之殊死搏斗 |
D.用正当防卫保护了自己 |
去年7月22日,一名家住扬州市宝应县的17岁学生,为了“提高QQ的关注度”,在网络上发布“高邮与宝应交界处将再次发生较大地震”的谣言。因为涉嫌散布谣言,该学生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处警告教育。针对这一事件,正确的认识是( )
A.该学生依法行使了言论自由权 |
B.言论自由在网上是不受限制的 |
C.公民言论自由还未得到充分实现 |
D.言论自由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
近年来,中国海洋主权被侵犯的事件频现。2013年11月我国决定在东海上空划设防空识别区,同时中国海监进一步强化了在渤海、东海、黄海、南海我国管辖海域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行动,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我们应有对祖国的高度责任感
②我们应坚决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③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④国家的安全与公民个人的安全无关
A.①②③④ | B.①②③ | C.②③④ | D.①②④ |
伸张正义,做有正义感的人:
一天,某市一位姓汤的女士,开一辆轿车到超市购物,一名歹徒乘机从车外伸手将车内的包抢走,汤女士受伤,歹徒随后飞快跑到一辆正在启动的摩托车边,跨上车飞奔而去。开车途经此地的秦先生当即加大油门紧追,与歹徒在公路上展开一场追逐战。最后摩托车因拐弯过急摔倒在地,歹徒也因此被抓获。
(1)歹徒的行为侵犯了汤女士的什么权利?
(2)怎样做才是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灯绿灯无关”。一条“中国式过马路”的微博在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
据统计,2012年1月至10月,我国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红灯肇事,86人死于违反道路标志线肇事。2012年12月2日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联合部署了相关活动。公安部门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民警走上街头,走进学校和社区,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材料回答下面问题:
(l)“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是不珍惜什么权利的表现?
(2)谈谈我们应怎样积极行使这项权利?
(3)为促进全社会“告别‘中国式过马路’”,请你提几条合理化建议(从国家、执法人员、行人三方面)。
香港特别行政区一部分人9月28日凌晨发起所谓“占领中环”非法集会,他们高呼口号、占领街道,导致交通堵塞、商店关门、学校停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香港经济民生。
对于占中事件,网友们纷纷表达着自己的观点:
网友忆江南:权利的行使必须要在法治之内,所谓的“占中”行动是违法的,已经不是在行使正常的表达自由,其后果是损害香港公共利益,破坏香港法治,影响香港社会未来的发展。
网友如风:香港是自由的社会,也是法治的社会。“占中”行为就是践踏着法律要民主、要自由,多么荒唐可笑。他们不仅扰乱市民生活,更破坏了法治精神,将法律践踏在脚下,港人的权益更令人担忧。
网友阳光伟岸:香港无天灾且获国家支持,真是一块福地,如今却遭遇人祸,很多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是非不分,被煽动上街,行为蛮横,实在是令人心痛!
(1)网友忆江南说“权利的行使必须要在法治之内”,请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2)网友如风“践踏着法律要民主、要自由”,这警示我们要处理好怎样的关系?“将法律践踏在脚下,港人的权益更令人担忧”,试从法律在我们生活中作用的角度阐述理由。
(3)请运用所学知识,谈谈网友阳光伟岸的话带给青少年怎样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