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世纪后期,近代警察制度从西方传入中国。清代社会治安由八旗、绿营、衙役以及保甲、团练等承担。近代湖南治安尤难,地方官向来重视,戊戌变法时期,湖南维新运动颇为活跃。1898年,湖南按察使黄遵宪在巡抚陈宝箴的支持下,参照日本警察制度与租界巡捕制度,在省城长沙创设了湖南保卫局。根据《湖南保卫局章程》,保卫局由官商合办,职责是"去民害,卫民生,检非违,索罪犯",其机构设置实行三级体制,即总局、分局、小分局。戊戌变法失败后,湖南保卫局被清廷裁撤。
--摘编自韩延龙等 《中国近代警察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湖南保卫局创建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湖南保卫局相对于以前的治安机构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