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了“领地国家”与“税收国家”的概念。其中“领地国家”的特征是:在封建制度下,国王的税收有两大来源,一部分来自国王自己的领地,一部分来自诸侯的进贡;国王则无权直接对诸侯领地进行征税。根据这一定义,下列中国古代王朝中属“领地国家”的是
下图所示为1917年山西某县教育会副会长的一则日记。该日记作为例证,可用于说明
据不完全统计,到辛亥革命爆发前,全国已成立的城市自治公所超过850个,镇自治公所超过530个,乡自治公所在1970个以上。据此可以推论出此时期
甲午中日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中规定日本可以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结果,原本没有与清政府签类似条约的英法等列强也纷纷在中国开设工厂,其依据是
清政府与外国签订的某条约第十款规定:“上谕以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以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或再有违约之行,必须立时弹压惩办,否则该管之员,即行革职。”该规定反映出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天王临朝时,只有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等几个王可以进见,其他官员都排列在大门内,按照仪式跪拜,呼喊“万岁”,这些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