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欧洲曾出现“罗马法复兴”的现象。如14世纪,在意大利兴起“评论法学派”,注重罗马法与现 实社会的关系;l7世纪,在荷兰以格劳秀斯为代表的“理性法学派”主张从人类理性出发研究罗马法;19世纪,在德国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则主张在民族法学中复兴罗马法传统。这一现象说明罗马法
秦朝时制定的法律细密严苛,实行“轻罪重罚”,古罗马《民法大全》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比较这二者的最大差别是
普罗泰格拉认为国家治理好坏的标准,要看它是否对人有利和符合人性,这反映了①由于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使人在社会中处于日益突出的中心地位②希腊文化人文主义的本质③他强调人的价值是至高无上的④他的思想突出了人的地位和作用
罗马帝国皇帝高度重视法律制定,许多法学家纷纷前来献策。下列四人的主张不可能被采纳的是
古代雅典的民主制度突出的特点就是人民主权和轮番而治,为世界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下列关于雅典民主政治的说法不正确的
《十二铜表法》规定:如债务人仍不能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可以将其押致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由此可知《十二铜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