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说,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建设中,古人为我们留下了诸多的治国智慧和法则,但也留下了许多的无奈。它最大的局限在于是一个统治性政权,不是一个发展性政权,更不是一个为国民共享的服务性政权。根据材料,对中国古代的政权解读错误的是( )
《十二铜表法》第七表第八条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这表明罗马法
1980年代初期,大量知青和工人返回城市,为解决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国家允许他们开办“个体企业”,同时规定“个体户雇工不得超过7人”,企业主自己也必须从事劳动。这说明
20世纪五十年代一位政治家在一次会议后说:“会议的结果是对印度支那、东南亚和全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大贡献,这些结果令人信服她证实了国际上的一切分歧是可以通过和平协商得到解决的。”这次会议
毛泽东曾写道:“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因此,全世界多种多样的国家体制中,按其政权的阶级性质来划分,基本地不外乎这三种:(甲)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乙)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丙)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以上内容出自
掌握历史纪年方法是历史学习的重要内容,下列有关历史纪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