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6年的一天,罗马街头。长期定居罗马的小亚细亚(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商人艾哈迈德遭到当地一群无赖的哄抢。艾哈迈德立即投诉法庭。法庭很快开庭审理了此案,无赖们受到严惩。这一事件表明当时的罗马法律( ) ①承认自由民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②注重维护帝国的社会稳定 ③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④被称为公民法
古代雅典民主机构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韩非子说:“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君主)独制四海之内”。下列制度中,最符合这一思想的是
“大多数制定宪法和把全国政府置于宪法之下的人,如华盛顿、约翰·亚当斯和汉密尔顿,都倾向于贵族政治,而不是民主政治。他们不信任平民—他们的目的在于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平衡起来”。在1787年宪法中体现这种平衡的是
“烧毁房屋或堆放在房屋附近的谷物堆的,如属故意,则捆绑而鞭打之,然后将其烧死;如为过失,则责令赔偿损失,如无力赔偿,则从轻处罚。”《十二铜表法》的上述规定集中体现了罗马法
“这种专政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可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在需要的时间,它以绝对真理的面目向少数人和少数意见呼啸着压过来,轰然一声,连呻吟都一并埋没在尘土之中。”材料认为雅典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