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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 2022-09-03
  • 科目 历史
  • 题型 综合题
  • 难度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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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民”;“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请回答问题:
(1)据材料一、二,归纳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
(2)据所学知识,概述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后两国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的斗争历程。
(3)从两国上述情况,可以得到怎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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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