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建立民国时倡导在三权的基础上加上中国从前的弹劾权,他说“弹劾权,在中国君主时代,有专管弹劾的官,像唐朝谏议大夫和清朝御史之类,就是遇到了君主有过,也可冒死直谏。这种御史都是梗直得很,风骨凛然。……”据材料可知孙中山先生认为中国古代监察谏议制度( )
宋太祖说:五代方镇残虐,民受其祸,朕今选儒臣干事者百余,分治大藩,纵皆贪浊,亦未及武臣一人也。下列措施中,与此想法直接相关的是
唐元和年间(806年-820年)给事中(官职名)认为皇帝关于减少内外官俸钱的诏令不妥而封还诏书,最终给事中的意见被皇帝采纳。这表明
汉哀帝曾经说:“丞相者,朕之股肱,所与共承庙宇,统理海内,辅朕之不逮以治天下也。”可见汉代的丞相
《后汉书》载:西汉时,诸侯王“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这一规定是为了
“汉朝早期,统治者试图在周朝松散的政治联盟和秦朝严格的中央专制间走一条中间路线。”材料中所说的“中间路线”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