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材料二: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在谈到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时指出,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宪法是我们根本的活动准则,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严查处。对腐败行为,无论出现在领导机关,还是发生在群众身边,都必须严加惩治。
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所学过的有关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中《决定》围绕宪法确定的一系列事项说明了什么?
(2)材料二中《报告》的内容,体现了哪些法律知识(观点)?
(3)为防止、减少乃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从国家层面来讲,你认为应该如何做?(至少回答3个方面,6分)
(4)公民不仅是法治中国前行的受益者,更应该是参与者和推动者。对此,我们每个公民应该如何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