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宗法制情形可从古代经典中约略窥见,如《仪礼·丧服·传》:“大宗者尊之统也, 大宗者收族(按,指团结族人)者也,不可以绝”,“异居而同财,有馀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又如《礼记·曲礼》:“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材料主要表明周代早期
“广州等五港口英商,或不时来往,但不可妄到乡间任意游行,更不可远入内地贸易。……倘有英人违背此条禁约,擅到内地远游者,不论系何品级,即听该地方民人捉拿,交英国管事官依情处罪,但该民人等不得擅自殴打伤害,致伤和好。”该条文实质上( )
费孝通认为:正因为被礼治惯坏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辛亥革命)讼师改称律师,打官司改称起诉,这些名词的改变代表了社会性质的改变。这里所说的“社会性质的改变”指( )
《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将每户足够食用以外的粮食归入国库,有婚娶弥月、疾病灾荒等开支,全由国库支给。儿童读圣书,居民听教化等在礼拜堂进行。这可以用来说明太平天国( )
1851年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在伦敦的海德公园为万国工业博览会剪彩,充分展示了英国强大的工业实力,同时也昭示了英国对市场的需求,基于这种需求,英国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在签订的条约中最能体现这一需求的是( )
俾斯麦从19世纪50年代末以来就在考虑一种特殊的德意志型的制度,既能保持普鲁士王朝和容克阶级的政治统治优势,又能在经济方面照顾资产阶级的利益,并使两个阶级利益互相融合,成为德意志帝国的统治基础。这种设想在1871年帝国宪法中加以定型,最终促成了德意志新体制的形成。上述材料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