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决定》规定,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1)材料一说明了什么结论?
材料二:2014年9月28日,香港部分人士发动“占领中环”的非法集会活动,要求撤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非法集会时间长达2个多月,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香港社会稳定,影响香港经济民生,导致交通堵塞、学校停课、商店关门……2014年12月11日,香港警方依法清除违法设立的障碍物,开通被堵塞的道路,恢复正常秩序。
(2)结合材料二,从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角度,指出“占领中环”行为的错误所在。
(3)针对“占中”非法集会,作为港民应自觉履行哪些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