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欧洲曾出现“罗马法复兴”的现象。如14世纪,在意大利兴起“评论法学派”,注重罗马法与现实社会的关系;l7世纪,在荷兰以格劳秀斯为代表的“理性法学派”主张从人类理性出发研究罗马法;19世纪,在德国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则主张在民族法学中复兴罗马法传统。这一现象说明罗马法( )
1963年,德法两国签订《爱丽舍协议》,协议的内容之一是两国共同为中学生编写具有一致内容的历史教科书。这一做法的主要意图是
“1917年10月到1918年夏季,俄国群众实现了土地的要求,但后来他们同强大起来的政权发生了矛盾,因为该政权强迫他们对此进行回报。”材料中“该政权强迫他们对此进行回报”是指
西班牙的物价在16世纪中叶开始上涨,17世纪初上涨四倍。英法的物价上涨晚于西班牙五十年,到17世纪中叶达到顶点。中国物价的上涨,比英法又慢一百年。与此直接相关的是
与古代希腊罗马时代建设广场、剧院的传统相比,中国古代民众参与活动的公共空间非常有限,城市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城墙、城门、钟楼和鼓楼等。这反映了两者
1974年毛泽东在会见赞比亚总统时说:“我看美国、苏联是第一世界。中间派,日本、欧洲、澳大利亚、加拿大,是第二世界。咱们是第三世界。”这说明当时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