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1978年10月,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董事长汤姆斯·墨菲率领代表团访华,与中方洽谈合作事宜。在谈判中,美方提出来一个中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英语词汇“joint venture”并将其解释为“合资经营”。墨菲解释说:“简单地说,合资经营就是把我们的钱包放在一起,合资共同办个企业,要赚一起赚,要赔一起赔,这是一种互利的合作方式。若要再说得通俗一点,合资经营就是好比‘结婚’、建立一个共同的‘家庭’。”中方对此感到新鲜有趣和增长了知识,同时又认为,尽管对方说的有道理,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对美方提到合资经营就好比是“结婚”、“建立共同家庭”,就更不可思议。中方代表团将谈判内容上报中央后,邓小平作了“合资经营企业可以办”的批示。1979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获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980年4月,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第一批中外合资企业,如北京航空食品公司、北京长城饭店公司。
——摘编自李岚清《突围——国门初开的岁月》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为什么中方代表最初认为美方“合资经营”的提议不可能实现。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创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我国改革开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