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清朝政权实行高度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所以在财政管理制度上,也集权于中央。 地方赋税收入,除按额存留俸工等项外,“一丝一粒,无不陆续解送京城”,归户部管 理分配。地方如有额外需要,必先请旨,然后方得经领动用。……直到咸丰同治以后, 各省征收厘金,情况才有所改变,但那时,清代的整个财政,已混乱不堪了。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1903—1910 年)中央“一部三处”(度支部、税务处、清理财政处、督办盐政处) 的设立和职责的明确,使人事权发生了较大的变动。地方上,如对直隶原来练饷局、 筹款局、印花税局、赈抚局、水利局、海防支应局等庞杂紊乱的财政机构归并裁撤。…… 各库款项,统存于直隶省银行,各衙门局所应领之款,先由财政处核准,发给支票, 向银行领取。……因得不到督抚的支持,许多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摘编自伍振华《略论晚清中央政府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代财政管理体制的变化及主要原因。(9 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财政体制改革的影响。(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