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商鞅强调“轻罪重罚”,主张“以刑去刑”。商鞅常常在渭河边上处死犯人,“渭水尽赤”。对此,韩非子评论道:“公孙鞅之法也重轻罪。重罪者人之所难犯也,而小过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无离其所难,此治之道。夫小过不生,大罪不至,是人无罪而乱不生也。”
材料二 梭伦改革废除了严刑峻法,规定除杀人罪之外,其他罪犯都不得处以死刑。法官处理任何诉讼案件,必须先送陪审法庭的陪审员审查,即使法官自己已经判决的案件,陪审员仍可以起诉。陪审员在接受上诉案件后,一般先听取各方的申诉和证词,再通过投票作出解决。陪审员从各个等级的公民中抽签产生。
——根据有关材料摘编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
(1)商鞅变法和梭伦改革在司法方面的特点各是什么?
(2)结合历史背景,分析这两种司法特点产生的原因。
(3)分析这两种司法模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