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社稷”是国家的代称。其中,“社”指土地之神,“稷”指主管五谷之神。关于国家的这种理解,反映了我国古代( )
北京大学教授马克壵谈到一场革命时说“……它的斗争对象不是带有封建性质的绝对王权,而是一个新兴的、已经具有了民主化的取向和发展趋势的资产阶级国家”,这里的它是指
“(美国宪法)为了限制众议院的权力,他们便在众议院上面设置了参议院……因为参议院是各州立法会议选出的。”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1787年宪法为美国的长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主要依据是它
美国1787年宪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各州“不得缔结任何条约、结盟或者组织邦联”,“不得铸造货币;不得发行纸币”。材料充分体现了()
美国1787年宪法以分权与制衡为出发点,确立了一套地域和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这种分权制衡的机制体现在: ①各州和联邦政府之间 ②联邦政府的立法、行政、司法之间 ③国会参众两院之间 ④总统与内阁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