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民生 给力教育】
材料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简称“新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该法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和时代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
材料二:某校八年级学生王某看到周围的一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非常困难,有的只能为本地或外地的个体老板打工,便认为读书无用.于是他在学校不认真听课,也不认真完成作业,有时还旷课,逃课,荒废学业,一心想着辍学打工挣钱。
根据材料回答:
(1)王某在校的表现符合履行义务教育的要求吗?为什么?
(2)如果王某辍学打工挣钱.这是他的自由吗?为什么?
(3)在教育和就业这一问题上,你有哪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