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马法规定的财产转移方式中,要求当事人(主要是罗马市民)必须亲自到场,并由已达婚龄的市民五人出场作证,另由一已达婚龄的市民为司秤人。买卖时,由司秤人持秤,买受人一手持标的物或其象征物,一手持铜块说:“依照罗马法律,此物应归我所有,我是以此铜块和秤买来的”。说毕,以铜块击秤,随即交给出卖人,买卖就告成立,买受人立即取得所有权。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征是
“唐初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作定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上中书,中书又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又下门下。若事可行,门下即下尚书省。尚书省但主书填‘奉行’而已。”(《朱子语类》)上述材料说明 ()
“齐人”、“鲁人”、“楚人”这种表述,逐渐让位于以行政区划为籍贯的表述,造成这一变化的制度因素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学历史教材《新理论中国历史·中四上》提到:“在封建制度下,周天子具有‘一尊’的统治地位,诸侯必须服从天子的命令”。这里的“封建制度”指的是()
周恩来说:“共产国际的领导同志都还担心我们离工人阶级太远了。我说我们在农村里经过长期斗争的锻炼,有毛泽东同志的领导,完全可以无产阶级化。共产国际的一些同志听了之后大哗,不以为然。”对这段话的正确理解是
孙中山认为,“中国现在虽然没有大地主,但是一般农民都是没有田的,农民所耕的田,大都是属于地主的,地主却不去耕作。中国农民都不是为自己耕田,是替地主耕田,所生产的产 品,大半是被地主夺去了。这是很大的问题,应该用政治和法律手段来解决”。对此理解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