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三世纪写成的《吕氏春秋》中,有《上农》、《任地》、《辩土》、《审时》 等篇专门讲述“农家之言”。据此可以得出的正确结论是
美国历史学家弗格森在《美国革命史(1763—1790)》中写道:“1776年革命派认为自由是保护个人权利,反对政府暴政的侵犯。1787年联邦派所要保持的自由,按他们的理解,则是反对群众暴政的侵犯。”这段话属于弗格森对
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记述过一个案例:有人砍伐了邻居家的葡萄树,被告上法庭,原告提供了确凿证据,却输掉了官司。原因是原告在法庭辩论中把“葡萄树”说成了“葡萄”,而《十二铜表法》只规定了非法砍伐他人“树木”应处以罚金。该案例说明当时在罗马
雅典执政官克里斯提尼在制定行政选取时,“把全村社分为三十区,十区在城市附近,十区在沿海,十区属于内地;……并用抽签的办法把这些区指定给各个部落,每一部落有三区,这样就使一个部落在所有这些地区都占了一份。”他采取的这一措施
学者余英时在评价唐初三省制时认为,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以初唐时三省制下的政事堂制度最为接近儒家“圣君贤相”互相制衡的政治理想。这一论点的主要依据是唐初的三省制实行时
贾谊在上汉文帝《治安策》中指出:“高皇帝(汉高祖刘邦)以明圣威武,即天子位,割膏腴之地,以王诸公,多者百余城,少者乃三四十县,惠至渥(wò,优厚)也。然其后十年之间,反者九起。”由此,贾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