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在帝国时期曾广泛流行无夫权婚姻。与之前的有夫权婚姻相比,这种婚姻夫妻处于同等地位,双方的财产分开;成年子女也拥有财产权,并享有签订契约和买卖财产的权利能力。这种婚姻制度的变化主要是因为
已知一个数列的前四项为,则它的一个通项公式为
不等式的解集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