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提出了新“四大自由”,即:言论、信仰、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前两项是旧四大自由的合并,在西方已是不言而喻的。实际上增加的核心就是“免于匮乏”的权利。从此,有人挨饿不仅是私人的事,而是被剥夺了基本权利,政府和全社会有责任改变这种不合理现象。从这一观念出发,罗斯福政府在20世纪30年代作出的重大举措是
二十世纪初,《浙江潮》载文《民族主义论》有“三十年来之制造派,十年来之变法派,五年来之自由民主派”之说。这一说法反映了当时中国
著名学者田秉锷在《大国无兵》一书中认为:“较之清王朝的制度,洪秀全政权的制度建设没有历史进步的大势。”下列各项中,最不能佐证该观点的是
中英《南京条约》附件规定:“向来各外国商人止准在广州一港口贸易,上年在江南曾经议明,如蒙大皇帝恩准西洋各外国商人一体赴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四港口贸易,英国毫无靳惜,但各国既与英人无异,设将来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用示平允。”英国据此取得的新权益是
从下图中能够得到的准确信息是
明末冯元飙说:“(阁臣)夫中外之责,孰大于票拟,有汉唐宰相之名,而更代天言……柄用专者莫如今日。”反映出明末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