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古丰县,有村曰朱陈。去县百余里,桑麻青氛氲。机梭声札札,牛驴走纭纭。女汲涧中水,男采山上薪。县远官事少,山深人俗淳。有财不行商,有丁不入军。家家守村业,头白不出门。生为村之民,死为村之尘。”(白居易《朱陈村》)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
历史学家马克·汤普森指出,除了决定王位继承人,《权利法案》“只是陈述了已经存在的法律条款,仅仅维护了英国人民已经合法取得的权利”。材料表明该法案
1689年3月,英国下院通过拨款法案,授予国王每年120万镑的税款,并规定其中60万镑用于宫廷和非军事性开支,其余用作海陆军开支。1697年议会又通过《年金法案》,规定自翌年起,每年拨出固定款项作为宫廷开支,长期不变。上述拨款法案的通过旨在
《查士丁尼法典》规定,当几个人在一个特定事务上具有共同的不可分割的权力和利益时,只有得到每个当事人的同意,他们的共同管理才能终止。这主要体现了
公元前508年,雅典首席执政官克里斯提尼进一步实行改革,取消了原有的四个部落,把雅典划分为十个选区,此举的主要意义在于
伯罗奔尼撒战争后,雅典第三、四等级的公民终日为工作、糊口而奔波忙碌,无暇参加正常的政治生活,到公元前4世纪下半叶雅典为马其顿征服。材料折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