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以来,新中国宪法经历了多次修改,包括1975年、1978年、1982年的三次全面修改,1979年、1980年对1978年宪法的部分修改,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1982年宪法的部分修改。这说明我国的宪法:①不能照抄西方,应从国情出发 ②不断借鉴人类文明成果③应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④正在逐步完善
据人民网报道,1974年,为尽快打击入侵我西沙群岛的越南军队,大陆政府决定派东海舰队“直接通过台湾海峡”驰援南海。当时的蒋介石政府不但没有阻拦,还打开探照灯指明前进航向。这说明台湾国民政府
《和平法令》宣布:“本政府认为,……俄国工人在推翻沙皇君主制以后用最明确的、最坚决的方式要求的和平,就是立即实现的不割地、不赔款的和平。”文中“本政府”是指
巴黎公社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经验和宝贵教训。下列关于巴黎公社的表述,正确的是
列宁在《四月提纲》中列举了布尔什维克掌权后准备实施的措施,有学者认为这些措施“来自巴黎公社的经验”。下列属于这些措施并最终得以落实的做法是
1938年国民政府电文称:查第二时期抗战开始以及我备战区本运动战、游击战相配合积小胜为大胜之最高原则,以攻为守指导作战,屡遏凶焰,挫败顽敌,士气振奋,精神日旺;台儿庄胜利足为表征。该电文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