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在一个国家里,总是有一些人以出身、财富或荣誉著称。不过,如果他们和平民混杂在一起,并且和其他的人一样只有一个投票权,公共的自由将成为对他们的奴役,而且他们不会有保卫这种自由的任何兴趣,因为大多数的决议将会是和他们作对的。”以下1875年法国宪法的规定,其中与孟德斯鸠上述思想有关联(或受其影响)的是
下图记录了1833~1915年“共和”“民主”这两个关键词在中国部分著作和报刊中出现的频率。此图说明了
法国历史学家高弟说:“维新派的重大错误就是想在太短的一个时期内使中国全然改观,要同时把所有的政权机构都抓在手里,……他们简单地以好心肠扼杀了进步,他们足够9年吃的东西,不顾胃量和消化力在三个月之内部给吃,这样它就被扼杀了。”高弟认为维新变法运动
亚当·斯密说:“中国似乎长期处于静止状态,其财富也许在许久以前已完全达到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有的限度,但若易以其他法制,那么该国土壤、气候和位置所可允许的限度,可能比上述限度大得多。”亚当·斯密认为
有学着研究材料发现:宋代的商税率大致为3%,国家权力对商业的征税力度,比农业要低得多;清代商人出现亏损时,统治者常常要“优商”“恤商”。与之相比,统治者很少在农家收成下降时优恤农民。这表明
孟子说:“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而董仲舒则说:“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这一变化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