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第三条,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第七条,人民有信教之自由……
材料二 《中华民国约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第三条,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第四条,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第七条,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信教之自由……
材料三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在人民自由权的规定方面有什么变化?这反映了什么实质性问题?
(2)材料三与材料二相比,在人民自由权方面有哪些进步?从近代以来中国法制的发展历程中你获得了哪些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