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1)中国人民取得抗日战争胜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并说明理由。(2)盐城有哪些类似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教育基地?(3)你认为还可以采用哪些纪念活动?
下面是某校七年级蓉蓉同学上学某一天的“所见”“所闻”“所行”。 阅读以上材料,运用“法律护我成长”及本学期其他思品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情景一中的这些变化是如何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的? (2)指出情景二中我国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原因。 (3)目前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主要有哪两部?请你从加强自我防范的角度,为中学生如何做一个合格公民提两条建议。
材料:赵亚夫同志,镇江市农科所原所长,53年扎根农村,推广草莓,推广葡萄、水蜜桃种植新方法,推广有机稻……致力于把先进的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并转化成生产力。赵亚夫说:“人既然下了这个决心,就一定要做出点事情来,不可虚度了生命。”2014年,中央宣传部授予他“时代楷模”荣誉称号,称其为毕生兴农惠农的“大地活雷锋”。赵亚夫的行为是对生活的主旋律和人生价值的最好诠释。 阅读以上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我们生活的主旋律是什么? (2)有人认为,只要有了明确的目标,就能使我们生活得更有意义。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让人生更加灿烂”的有关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评析。
(共14分)小丽和小芳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丽戴的一块名牌手表丢了。她怀疑是小芳偷的,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小丽根据自己的猜测,在学校里到处散布“小芳是小偷”之类的言论。许多同学信以为真,在小芳背后议论纷纷,甚至于说一些难听的话。小芳感到沉重的心理压力,并因长期的心理压抑,患上了严重的精神抑郁症。后来小丽的手表在自己家找到了。小芳的父母亲将小丽告上法庭。法院裁定小丽侵权成立,要求小丽公开向小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由此给小芳造成的一切损失。小丽对法院的裁定不理解,她认为言论自由意味着一个人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1)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向小丽解释法院的裁定,并说明小丽侵犯了小芳的什么权利?(`10分) (2)从这件事中,你明白了什么道理?
(共10分)小明的爸爸妈妈都下岗了。爸爸因为有一技之长,在一家私营企业找到了工作,可工作半年却拿不到一分工资,多次催讨仍然无效;妈妈因为一无文化二无技术,而且体力也不好,连跑了好几个企业都没人要, 费尽周折才找到工作,又因上班迟到,工作时走神、出差错,不到一个月就遭到老板的辞退。只好在家里当起了“专职”的家庭主妇。……今天,老师把小明家的“烦恼”告诉同学们,请大家为他排忧解难。 (1)针对小明爸爸的遭遇,请你帮他想办法讨回工资。(至少三种方法,6分) (2)小明妈妈的求职经历,对我们这些未来的劳动者有何启示?
(共12分)八年级(1)班的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组成一个调查小组,对某校初中学生没有履行“义务教育”这个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如下表:
(1)为保证调查顺利进行,他们需要准备哪几部法律的相关知识?请至少写出2部。 (2)作为一名调查者,你想对这些辍学的同学说些什么?(提示:请运用相关法律知识) (3)针对辍学原因,请你给学校领导和政府部门各提一条建议(建议要求具体,要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