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0年,薛福成写道:“中国立约之初,有视若寻常而贻害于无穷者,大要有二:一则曰,一国获利各国均沾也。……一则曰,洋人居中国不归中国官管理也。”在他看来,对近代中国“贻害于无穷”的是①开设工厂 ②协定关税 ③片面最惠国待遇 ④领事裁判权
某位学者描述明朝内阁制“虽无相名,实有相职;虽有相职,实无相权;既无相权,却有相责。”关于明代内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及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文中的“我朝”应是
“元朝大政委于中书省,总领各行省,又兼辖腹里。”这里的“腹里”是指
藏文史籍《萨加世系史》载:“元帝辖十一省,西藏之地面虽不足一省,但因为它是八思巴的住地和教法所在,故作为一省委付与八思巴。”管理这一省的中央机构是
今天我们国家共划分为23个省、5个自治区和4个直辖市。其中“省”作为地方最高行政单位开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