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正义哥 |
秦火火等人通过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非法牟取暴利,严重扰乱网络秩序。2014年4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处其诽谤罪2年,寻衅滋事罪1年半,决定合并执行3年。以下是秦火火等人制造、编造过的两则网络谣言。 ●雷锋生活奢侈,道德楷模形象由国家制造 ●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 举报 | 1楼 2014-4-18 18:10 回复 |
月亮船 |
太可恶了。竟然恶意诋毁雷锋叔叔等公众人物,还胡说是国家制造的!他们制造并传播的谣言竟多达3000余条,危害实在太大了! 举报 | 2楼 2014-4-18 18:13 回复 |
(1)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判断秦火火等人的行为性质。
(2)秦火火等人诋毁雷锋、张海迪等公众人物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在哪里?
(3)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谈谈网民应该如何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