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0月9日,国航证实有两架航班在起飞前接到不明电话,对航班进行威胁。20时许,两架航班经过严格检查后未见异常,旅客重新安检登机后起飞,从8月29日起,仅42天的时间已有三家航空公司的5架航班遭遇恐吓。国家将坚决打击此类恶性恐吓事件。
材料二:向深航拨打恐吓电话的熊某9月1日在东莞被抓获, 10月17日,湖北省公开审理了熊某涉嫌编造恐怖信息罪一案,公诉律师认为:他的行为不仅造成空中航班备降、延误等混乱,公安、武警等国家机关正常秩序被破坏,还致使公众心理的严重恐慌,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在较大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建议判处熊某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认为此类事情应该严肃查处。
材料三:在法庭上,公诉人说,熊某着良好的教育,正处在奋斗创业的黄金时期,但是法律意识淡薄文明素养不够, 以致给自己带来牢狱之苦。法律专家建议,我国也应全面加强航空安全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相关教育,让那些恶意的或恶作剧式打电话威胁航班人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危害的公共安全和大家的公共利益,必定会受到严惩。
(1)我国坚决打击恶性恐吓事件说明了什么?
(2)根据材料二,从责任的角度评析熊某的行为。
(3)联系材料三并结合依法治国的有关知识,就如何铲除恐吓航班行为提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