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需要时,邓叔群是如何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馆的“中国红” 中国馆的巍峨斗拱间挂上了几抹“中国红”。建筑、光学、材料、规划、灯光、颜色等各路专家经过10个月的选择、比较、论证、看样,最终确定将4种颜色稍有深浅差别的灯芯绒状垂直肌理的金属红板,作为中国馆外部颜色“中国红”的基本样式。 去年7月起,如何为中国馆扮上最适合的“红妆”就成为建设中的头号工程。通过5次科技咨询会的讨论,专家组粗选了22组不同材料、肌理、颜色的实样,经多次论证,又将范围缩小到4组肌理实样,包括2组玻璃和2组金属板,最后的场景实样选定了带肌理的金属红板。 一提起“中国红”,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故宫红”。与中国馆相比,天安门拥有了更多与“红”的对比色,比如金黄色的屋檐、白色的汉白玉桥、灰色的大地等,因为有了这些色彩,才烘托出“故宫红”的沉稳与传统。而中国馆的背景色就显得有些单调,因而一味“克隆”,可能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故宫红”虽不适合中国馆,却为“中国红”提供了灵感。所谓的“故宫红”并不是一种红色,而是聚合了红土、红门、红柱,以及横梁彩绘上最鲜艳的那道朱红,这些不同的红,形成了“故宫红”的整体概念。于是,由若干红组合成一个“中国红”的概念应运而生。 通过人工干预的方式模拟时间和自然变化的因素,因层叠出挑的斗冠造型,中国馆的“外衣”势必会绝大部分处于阴影下,同时,越往下,颜色就会显得越深。上亮下暗的视觉反差,会令中国馆显得“头轻脚重”,伴有轻飘飘的错觉,而与中国人常常希望建筑能够巍然不动的意愿相悖。为此,横梁上的“中国红”从上到下,依次由深至浅,颜色既统一又有微妙的变化。这些色阶渐变的红被专家组由深至浅命名为1号红、2号红、3号红与4号红,其中,3号红为“中国红”的基础色调。根据从上到下、由深至浅的排列,中国馆斗拱最顶端一根横梁将着1号红,其下两根为2号红,接下去三根为3号红,最底端一根为4号红。同时,4根核心筒柱子也将着3号红色。 白天,游客们能看见的“中国红”仅仅是太阳光照射到或反射到的一部分,而到了晚上,由下而上射出的灯光将显现出在白天被“隐藏”起来的那部分“中国红”。也就是说,白天看到的是白天的中国红,而夜晚看到的是夜晚的中国红。日夜更替间,“中国红”也将随之变化着。 “近看能看清纹理,中看能隐约看到纹理,而远观,看到的则是整体渐变的红。”对于最终定下的“中国红”,中国馆总设计师、中国工程院院士何镜堂说,“建筑中很少用鲜艳的红色,但这个特殊的‘中国红’建筑,必将成为红色经典!”可以期待,继故宫之后,中国馆有望成为又一个“红”伟建筑。(摘自2009年5月21日《建筑时报》,作者:徐敏)下列对于“中国红”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下列关于“故宫红”和“中国红”的比较,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请结合文本,简述“中国红的特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干干净净的傅雷 公元1966年9月2日深夜,中国最伟大的翻译家傅雷与夫人朱梅携手同肩,双双自缢身亡。 傅雷夫妇走得干干净净,义无反顾,几乎不留任何痕迹,就像风吹皱一池春水,遂又了无纤痕。傅雷的一生长身玉立,气宇轩昂,就像一棵毛挺的秀竹,宁折不弯。他的夫人雍容静肃,端庄厚憨,柔情似水,就像一根缠绕秀竹的春藤,温存有余。二者珠联璧合,相得益彰,自然放射出人生最瑰丽的光芒。一对恩爱夫妻,如胶似漆,举案齐眉;但真正能够做到携手共赴正义,蹈死不顾,恐怕从古至今也屈指可数,贝多芬有句名言:“为了真理,给个国王都不换!”傅雷做到了,这是一个中国知识分子崇高人格的大写意。 傅雷走得干干净净,从从容容。傅雷和夫人临走前9月2日夜,曾给他们的亲人留下一封仅千余字的最后家书。这封遗书是写给傅雷的小舅子朱人秀的。遗书写得笔墨清晰,条分缕析,坦坦荡荡,磊磊落落,至今读来都令人潸然泪下,振聋发聩。从遗书里看到,傅雷的反党罪证无非是一面小镜子和一张褪色的旧画报。小镜子后有蒋介石的头像,画报上登有宋美龄的照片;而这两件东西又都是傅雷的小姨子寄存他家的,并非傅雷本人之物。正像傅雷所言:“我们纵有千万罪行,却从来不曾有过变天思想。”然而作为一介书生,即使竭尽全力呐喊也是微茫的。理智的傅雷清醒地觉察到树欲静而风不止,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没有向任何人申辩,只在遗书中发出了一个知识分子痛切的自白:“我们也知道搜出的罪证虽然有口难辩,在英明的共产党和伟大的毛主席领导之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决不至因之而判刑。只是含冤不白,无法洗刷的日子比坐牢还要难过。何况光是教育出一个叛徒傅聪来,在人民面前已经死有余辜了!更何况像我们这种来自旧社会的渣滓早应该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了!”“士可杀而不可辱”,这是一个多么干净、彻底、从不苟且的傅雷。 傅雷走得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临走前,他没有忘记托付朱人秀上缴当月55.29元的房租没有忘记给保姆周菊娣留下一块女表,一个旧挂表,一张600元的存单作为她过渡时间的生活费,并说:“她是劳动人民,一生孤苦,我们不愿她无故受累。”如果说傅雷临走前有什么遗憾的话,恐怕这就是惟一的遗憾,带着深深的同情的遗憾。要送人或该还人的东西,傅雷都如数家珍,一一道来,共13条。最后剩下的53.30元又托付给朱人秀作为他们的丧葬费。至于图书字画听候公家决定。一切均有安排,决不乱套,就像夫妻两个要出门远行,或到国外看儿子,没有一丝一毫的慌乱和疏忽。一切都处理得井井有条,不动声色,赤条条地来赤条条地去。 文如其人,惟其有干干净净不朽的人品,有才干干净净不朽的文章。傅雷凡事一丝不苟,尤其珍惜自己的笔墨。当年翻译法国文豪的名著《高老头》《约翰·克利斯朵夫》时,宁愿精益求精,一译再译,把自己的文稿修改得体无完肤,可是一经定稿,就不许编者妄自改动一字一句了。 傅雷干净了一生,与人无求,与世无争。9月3日凌晨,他和夫人化做两粒晶莹剔透的露珠,在天亮前降临大地,其璀璨的锋芒一直照彻敬佩他的每一个文人。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E.文章反复写到傅雷夫妇死前的从容和镇定,说明傅雷夫妇之死实属被逼无奈,这种清醒的死更增强了事件的悲剧色彩。作者从哪些方面写出傅雷“干干净净”?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文章第二段写傅雷夫妇的外表气质和夫妻恩爱有什么任用?(6分)对于傅雷面对政治迫害选择离开人世的做法,有人赞同,有人反对。你的看法呢? 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进行探究。(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下坡或者上坡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我们发现前面路边上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 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象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 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老周把前后的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富丽华是本地最高档的酒店,我和老周还从来没有一起去过呢。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E.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小说中的老周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6分)小说结尾“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一句有什么含意和作用? (6分)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从赵本山的《不差钱》说起 王蒙 事实上,赵本山已经成了近年央视春晚的台柱子之一。他以大众化、尤其是农民化的语言、做派、幽默与“狡黠”,表现当代生活,铺陈笑料,营造喜乐,鞭挞不正之风,追求诚实纯朴与人心深处的古道热肠,引起观众的普遍欢呼。2009年春节晚会上他带着两个徒弟表演的小品《不差钱》,更凸现了年轻演员的才艺功夫,弘扬了东北地区“二人转”不拘一格的表演特色,含蓄地表达了来自基层所谓“土得掉渣”的文艺走上主流媒体,进入主流文艺生活、进入城市舞台的酸甜苦辣,以及相互整合交流的大趋势。尽管我知道在知识精英中不无对于小品与大众文艺的白眼,但人们已经无法不正视这个赵本山“现象”的意味深长,即以地道的东北土腔土调攀登央视文艺殿堂的连续成功。 赵本山将本来在某些人包括我本人心目中未必能登大雅之堂的喜剧小品提高到了骄人的水准。正像金庸为武侠小说、张艺谋为大制作的奥运会开幕式文艺展演树立了后来人难以企及的标杆一样。 同时我们并不满足,我们有更高的与更多方面的期待。我们需要的不仅是文化的普及、热闹与和谐,我们还需要文化的巅峰、文化的巨人、文化的前瞻。我们期待的是中华民族的智慧新果实。我们不但需要有模仿秀的天才,更需要提供原型、新型的创造者、发明者,开一代风气之先的文化宗师。我们希望得到笑料,更希望笑的背后有洞见式的深邃。我们追求群众的喜闻乐见,我们还期盼对于群众的振聋发聩或者春风化雨或者洗涤启迪。我们需要思想、需要艺术、需要想象力,需要应对挑战的勇气与本领,需要全面小康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独树一帜的也是汲取了一切精神营养的哲学、伦理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苗头与思考,需要正视历史也正视现实,能够为今天的、乃至于明天的读者观众解惑释疑、能够带领读者观众探索真理消化真理的作家艺术家学者。我们需要大众化,也需要化大众,就是说,我们期待全面的文化的繁荣与振兴,期待人民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我们期待文化艺术巨匠的新人辈出,我们期待今天的文化艺术发展能够无愧于前人,同样也不会害怕后人的审视。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曾经预言过“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现如今的文化生活格局,比较起新中国成立初期,已经大大的丰富多彩了。我们当然会重视普及,重视民族民间,重视工厂农村连队,同时我们也必然会重视专家学者,重视大学与科研机构,叫做重视大众也重视小众,重视大众与小众沟通与互补。以2009年春节文艺活动为例,在央视春晚的同时,各种媒体文艺部门与文艺团体也分别组织了不同的春节文艺献礼。它们同样不乏精彩,同样应该得到足够的关注与切磋。我相信这样的共识会推动我们的文化艺术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大提高。下列关于赵本山及其小品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下列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共18分) 我对黑暗的柔情 迟子建 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地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蛰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不长,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蛰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蛰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致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蛰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注定要化做尘埃了。我和它,两败俱伤。 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地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根据上下文,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⑴ 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⑵ 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什么说“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段中,作者用大量笔墨描述自己被疼痛折磨的过程,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文意,说说“我”对黑夜有着怎样的“柔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