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叔群不愿意去台湾,也不去美国,而欣然接受邀请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这样做,既有现实因素,又有思想基础。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数学家陈景润①陈景润是福建人,生于一九三三年。他排行老三,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累赘,是一个多余的人。②陈景润上小学和中学时,瘦削、弱小、内向,像一只丑小鸭,总是被人歧视,他习惯于挨打,从来不讨饶。演算数学习题占去了他大部分的时间,成为他唯一的乐趣。陈景润上高中三年级时,因为交不起学费,一九五零年上半年,在家自学了一个学期。高中没有毕业,但以同等学力报考,他考进了厦门大学。在厦门大学的时候,他学习的成效非常高。同学间有共同的数学语言。大学中间,没有人歧视他,他全身心沉浸在教学的海洋里,成绩特别优异。③一九五三年秋季,陈景润被分配到了北京一所中学当数学老师。他是完全不适合当老师的。他那么瘦小和病弱,他的学生却都是高大而且健壮的。他不善于说话,很难做到循循善诱,他私下里骂自己是笨蛋。他一向不会照顾自己,又不注意营养。积忧成疾,查出有肺结核和腹膜结核病症。这一年内,陈景润住进医院六次,做了三次手术。他没有能够好好的教书。但他并没有放弃他的数学专业。华罗庚的名著《堆垒素数论》,刚摆上书店的书架,就被陈景润买到了。陈景润一头扎进了《堆垒素数论》,废寝忘食的钻研。住进医院,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他仍然不放弃研究那高深的理论。在他看来,他的生命就是数学。他不能忘记自己的高中老师沈元曾说过的数论中至今未解的难题“哥德巴赫猜想”,他要不惜一切地去努力摘取那颗数学明珠。④一次,陈景润所在单位的一位领导遇见来北京开会的厦门大学校长,谈起陈景润时,连连摇头说:“你们怎么培养了这样的高材生?”王亚南--厦门大学校长,听到这样的话后,非常吃惊。他一直认为陈景润是他们学校里最好的学生,他同意让陈景润到厦门大学工作。⑤说也奇怪,陈景润听说自己可以回厦门大学,他的病也就好多了。王亚南安排他在厦大图书馆当管理员,却不让他管理图书,只让他专心致志的研究数学。王亚南不愧是专家,他懂得价值论,懂得人的价值。陈景润也没有辜负老校长的培养。他果然精深地钻研了华罗庚的《堆垒素数论》和大厚本的《(数论导引》。⑥陈景润在厦门大学图书馆中也很快写出了数论方面的专题文章,文章寄给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主持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工作的华罗庚一看文章,就看出了奇光异采,提出把陈景润选调到数学研究所来当实习研究员的建议。⑦一九五六年年底,陈景润再次从南方海滨来到了首都北京。自从陈景润被选调到数学研究所以来,他的才智的蓓蕾一朵朵地烂漫开放了。在圆内整点问题、球内整点问题、华林问题、三维除数问题等等之上,他都改进了中外数学家的结果。单是这一些成果,他那贡献就已经很大了。但当他已具备了充分依据,他就以惊人的顽强毅力,来向“哥德巴赫猜想”挺进了。他废寝忘食,昼夜不舍,潜心思考,探测精蕴,进行了大量的运算。一心一意地搞数学,他把全部心智和理性通通奉献给这道难题的解题上了,他为此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的两眼深深凹陷了。他的面颊带上了肺结核的红晕。喉头炎严重,他咳嗽不停。腹胀、腹痛,难以忍受。他跋涉在数学的崎岖山路上,他无法统计失败了多少次,但他毫不气馁。他向着目标,不屈不挠,继续攀登。一张又一张的运算稿纸,像漫天大雪似的飞舞,数字、符号、引理、公式、逻辑、推理,积在楼板上,有三尺深。他终于登上了攀登顶峰的必由之路,登上了“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的台阶。⑧陈景润证明了这个命题,写出了二百多页的长篇论文。一九六六年五月,一颗璀璨的讯号弹升上了数学的天空,陈景润在中国科学院的刊物《(科学通报>第十七期上宣布他已经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⑨1972年2月,他完成了对“1+2”证明的修改。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外国数学家在证明“1+3”时用了大型高速计算机,而陈景润却完全靠纸、笔和头脑。如果这令人费解的话,那么他单为简化“1+2”这一证明就用去的6麻袋稿纸,则足以说明问题了。⑩陈景润的论文发表后,西方记者迅即获悉,电讯传遍全球。国际上的反响非常强烈。当时英国数学家哈勃斯丹和西德教学家李希特的著作《筛法》正在印刷所校印,他们见到了陈景润的论文立即要求暂不付印,并在这部书里加添了一章,第十一章:“陈氏定理”。他们誉之为筛法的“光辉的顶点”。在国外的数学出版物上,诸如“杰出的成就”“辉煌的定理”等等,不胜枚举。一个英国数学家给陈景润的信里还说,“你移动了群山!”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E.陈景润的人生经历也能说明出身贫寒、性格内向、被人歧视等并不可怕,鼓励人们要有理想有毅力,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陈景润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本内容简析。文中多处使用对比,请你结合全文,谈谈这涉及了哪些方面并作分析。文章以“数学家陈景润”为题,却写了陈景润中学任数学老师的事情。这样安排是否合理?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新闻现场魏柏林吴贵平因抢救落水小学生被村长知道了,村长报给了镇里,镇里请来了本市电视台的摄像记者,打算把这件事当作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来抓。为了把这次报道搞得更有现场感,镇里打算再现一下当时救人的场面。也就是说,让当初落水的那个小学生再落一次水,让吴贵平再去抢救一次。 一切准备就绪,可是,报道的主角却不肯出镜。那个小学生上次已经尝够了呛水的苦头,这次说什么也不下水了。他的家长也不同意,理由很简单:水火无情,虽然有些保护措施,万一失手怎么办啊!村镇两级领导一合计,为了保险起见,决定请一个会水的孩子来替代。替身小学生找好了,可是吴贵平却又扭扭捏捏不愿合作。村长给他做了老半天工作,从精神文明建设到集体和个人荣誉等等,大大小小的道理讲了个遍,最后吴贵平竟憋出一句:“要我下水可以,但必须给我套个救生圈。” 村长说:“那怎么行,你当初救小孩的时候可没套,现在也不能套,人家要拍的就是那个真实劲儿,你懂不懂?” “可是,可是……”吴贵平可是了老半天,还是没说出个所以然。 一直在现场督阵的镇长似乎看出点什么,拍了拍吴贵平的肩膀说:“吴贵平同志,我知道你的意思,请放心,我们决不会亏待你这位救人英雄,你的事迹,我们不但要向全市人民做电视宣传,同时也打算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镇里已经决定给你颁发千元现金大奖!再说,你奋不顾身抢救落水儿童这是事实,今天这样安排,只是为了再现新闻现场,以便收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希望你能积极配合,不要再有什么顾虑了!”吴贵平低头沉思了半天,总算点了点头:“好吧,那我就试试看,不过,万一我没弄好,你们可要帮忙啊!” “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好不好,准备下水吧!”村长见吴贵平答应了,兴奋得直挥手,高声喊道:“各就各位,预备——开始!” 随着村长一声令下,记者扛起摄像机,将镜头对准了河边那处深潭。替身小学生尖叫着跳进水里,小手直拍水面,装出溺水挣扎的样子。吴贵平试探着向小学生走去,可河水刚刚齐脖子,他便脚底发飘,站立不稳,扑腾扑腾连呛了几口苦水,幸亏一直跟在他身边的老婆眼急手快,连忙递了根竹棍给他,总算把他扯上岸来。 看到这般光景,镇长脸上挂不住了,朝村长大发雷霆:“什么勇救落水儿童的英雄?明明是一个旱鸭子,救什么救?!告诉你,以后再报这样的假新闻我要撤你的职!”村长一脸沮丧地说:“镇长您真是冤死我了,吴贵平抢救落水儿童是我亲眼所见,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事啊!” “你别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刚才大家都看见了,他连自己都救不了,怎么能救别人?!” “嗨!天知道这小子是怎以搞的,真是狗肉上不了正席!”村长向镇长交不了差,只好把一腔怨气撒向吴贵平,“你小子给我解释清楚,当初你是怎么把人给救起来的?” “村长,不瞒你说,我真的不会玩水,只是,只是那一刻我以为那落水的是我儿子,才拼了命去救。”吴贵平挠了挠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那一千元的奖金我不要了,英雄我也不当了!” 村长望了望镇长:“这条新闻还拍不拍?” 镇长沉思片刻,点了点头说:“拍!不过,我建议把那个落水儿童换成吴贵平的儿子来拍。” 村长面露难色地说:“那也不成,吴贵平的儿子早在一年前就淹死了,并且,好象也是在这个鬼地方!” 现场一片沉默……(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1年第12期)下面关于文章的解说,最恰当的两项是( )( )
E.从主题看,小说讽刺的意味大于赞颂的意味。当前,为了追求政绩,某些领导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为了吸引眼球,某些媒体再造新闻、夸大渲染,这都令人深思。这篇小说在情节设置上的最大特点是“一波三折”,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小说出现的几次波折。小说的结尾,作者写道“现场一片沉默……”,请你根据作品分析一下,镇长、记者们以及吴贵平的内心各有怎样的心理活动?小说中的中吴贵平因以为落水者是自己溺水而死的儿子而去救人,他还能否被称为“英雄”?请联系文本、结合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宋代是中国古代经学发展的最重要时期,完成了由“汉学”向“宋学”的转变,即由章句之学转变为义理之学。但长期以来,人们将宋学简单地归结为程朱理学,这是不确切的,因为程朱理学仅是宋学的一个流派,直到南宋中后期,才成为显学,后又长期占据了经学的主导地位。宋学流派纷呈,非程朱理学一家所能襄括。谈到宋学的出现,人们自然可以追溯到中唐韩愈等人的影响,但主要还是形成于北宋中期。学者们不仅对儒经的注疏,甚至对儒经也大胆质疑。从方法论上说,汉学属于微观类型,而宋学则属于宏观类型。在我国古代学术史上,宋学确实开创了学术探索的新局面,并表现了它独特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宋学强大的生命力和突出的特点还表现在,把学术探索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力图在社会改革上表现经世致用之学。但程朱理学又把内心反省工夫放在首位,脱离社会现实的实践,以静、诚、敬等向自己身上使劲,这大致上又是理学异于不少宋学流派的基本点。在宋学诸多流派中,先后占据支配和主导地位的,则是王安石的王学和程朱理学。两派尽管有尖锐的分歧,但在尊孟方面,却有其共同性。正是在两派的倡导下,孟子在宋代由诸子之一而被提到亚圣的地位,儒学开始了孔孟并称的新阶段。中国学术思想史上有一种倾向,即强调门户之见、道统之说,总认为只有自己的学说为谠言正论,其他思想是异端邪说,总希望天下只有自己一家之说的声音。王学的创立者王安石强调“一道德”,反对“异论纷然”。程朱理学则强调“自孟轲没,圣学失传”,唯有自己“得不传之学于遗经,志将以斯道觉斯民”。双方其实都认为唯有自己的学说才是儒学发展史上的第三块里程碑。这本质上是一种文化专制主义,特别是将一种学说贯彻于科举取士,起着严重的禁锢思想的恶劣作用。这是宋学发展留下的一条重要教训。中国古代哲学偏重于政治和伦理,而哲人们大都无兴趣对自然界进行细微的观察和研究,而满足于从某些抽象概念创立宇宙论。如无极、太极、阴阳、五行等概念长期行用,停滞不前,而缺乏通过实证、分析、不断探索宇宙和自然奥秘的精神和思维模式。宋学也沿袭这种传统,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又潜藏着中国哲学由先进转向落后的因素。因为哲学只有扎根在自然科学的沃土,才能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是宋学发展的又一条教训。中国古代哲学,包括宋学的思想模式,也不能不影响自然科学的发展。从原文看,下列对“宋学”相关内容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
下列叙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 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选举政治,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 2007年2月10日 ,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 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2008年11月5日 ,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 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 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 节选自《奥巴马传》归纳概括奥巴马的生活经历。(6分)奥巴马决定参加总统竞选时,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用意是什么?(6分)根据文意,概括奥巴马竞选获胜的原因。(6分)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大 树⑴如果你的生活中周围没有伟大的人、高贵的人和有智慧的人怎么办?请不要变得麻木,不要随波逐流,不要放弃向生活学习的机会。因为至少在你生活的周围还有树——特别是大树,它会教会你许多东西。一棵大树,那就是人的亲人和老师,而且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就是伟大、高贵和智慧。 ⑵更早发现这一点的,是托尔斯泰。他在《战争与和平》这部巨著中,有一段保尔康斯基公爵与老橡树的对话,就体现了树的生命对人的生命所产生的不可忽视的影响。 ⑶再早些,中国历史上也有人流露过这种意思,叹息过“树犹如此,人何以堪”!这证明,树的生命比人的生命更长久,从“阅世”的意义上看,人是比不过树的。所以,你若是到十三陵,看到周围静立在那里的松柏,尤其是看到那种虎卧龙盘的老柏,会不由得生出某种敬畏和感动——有什么办法,帝王们全都死了,它们却依然活着,默默地居高临下地看着人间的兴衰更迭、生死荣辱。在某种意义上,它们就是历史,它们就是帝王。 ⑷我甚至觉得没有什么哲学比一棵不朽的千年老树给人的启示和教益更多。同样是生命,树以静以不言而寿,它让自己根扎大地并伸出枝叶去拥抱天空,尽得天地风云之气。相比之下,人愚蠢而又浅薄,人一生都在说话,声嘶力竭,奔走呼号,没有人肯静下来想一想,没有人想到向树学习点什么,在人的心目中,树是傻瓜。那么在树的心目中人是什么东西呢?不清楚。能够清楚的是,树的存在为人们贡献了自己的全部,从枝叶到花果根干,却从未向人们索取过什么。许多家畜供人驱使食用,但同时也靠人喂养照料;树却是用不着人养的,它在大自然中间活得好好的,姿态优美,出神入化。那些绝崖石缝中斜逸而出的美松树是靠人养活栽种的吗?谁敢到那种险处去呢?树甚至连恳求人们不要砍伐它的意思都不曾流露——那是锯子在尖叫而不是树在尖叫。 ⑸等到大树被伐倒了,人们看到了它的心——年轮,一圈一圈,岁月的波纹荡漾,生命的记忆永存。这时候,略有悟性和良知的人就全明白了:树绝不是麻木的,而恰恰是有灵有智的。它虽不语不行,心里面却比谁都清楚。它与山河大地、飞禽走兽、风云雨雪雷电雾的关系,比人更深入、更和谐。它是处理这些复杂关系的大师。 ⑹它不靠捕杀谁猎获谁而生存,但它活得最长久。这可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它连草也不吃,连一只小虫子的肉也不吃,但它却能长得最高大、最粗壮、最漂亮。这才是奇迹呢,树不用吃饭。真正有生命活力的大树全都已经与天地风云融为一体了,它与山河共呼吸,取万物之精气,反过来又养育万物;得日月之灵华,结果又陪衬日月。若是说什么气功,树才是真懂气功的大师。要说什么“天人合一”,人类不过从树那儿学了一点皮毛。 ⑺我在塔克拉玛干边缘的墨玉县见到过一棵八百年的梧桐树王,那样干旱的沙漠边缘,它得有多么大的道行才能活过来呀!何况它不仅活着,而且枝叶繁茂,生机勃勃,它像一个巨人一样健康地屹立着,襟怀博大,人和梯子在它脚下显得极其可笑。 ⑻它的王者风范不是靠什么前呼后拥的声势造就的,它靠它的阅历、它的顽强生命力、它的光辉的生命形态,使人望之而生敬仰之心、爱慕之情,使人认识到伟大、高贵、智慧这些词语从人类头脑中产生时的本义。 ⑼我还见到过五百年高龄的无花果王,这件事我也在《和田行吟》一文中描述过。它占地数亩,落地的无花果使它周围散发着甜腻的腐败味儿和幽深的清香,它的枝干如同无数巨蟒纠缠盘绕,四处爬伸。它达到了它这种植物的极致,造就成、编织成一座自己的宫殿。 ⑽但是树和人一样,同样有各式各样的苦难伴随,除了被砍伐之外,还有各种艰难。在天山南麓温暖干燥的农村,白杨是路边、渠旁、屋后、田畔常栽的树,它绿叶飒飒直耸高天。可是有一年冬天,南疆奇冷,这些适应了温暖干燥气候的白杨遭受了打击。有些已经非常粗壮高大的白杨被生生从中间冻出一条裂缝,裂缝一指宽,从树这边透过裂缝可以一眼看到那边的农田。 ⑾还有一年八月北疆下大雨,下着下着,变成了大雪。大雪里饱含水汽,落在仍然枝叶翠绿茂密的树上,积成很厚、很重的银冠。第二天阳光一照,十分奇丽壮观。但是不少树承受不了了,枝丫被压得劈开。银雪、绿叶之下,被劈折后露出的白生生的枝丫的内质,望过去就像人的白骨被折断后的模样,一样的惊心动魄。树无声,可是你完全可以感受到它的疼痛。 ⑿一棵树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大大小小的灾难,但它要是都挺过去了,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它就会成为一棵大树。这样的大树会引起人们特殊的敬意。比如在哈密,就有一些幸存下来的百年老柳树。它们的形态确实不同寻常,一看就知道,是具有特殊生命力和特殊经历的树。它们身上都有编号挂牌,就像勋章一样,代表着特殊的荣誉。这些柳树就是大名鼎鼎的“左公柳”——左宗棠平阿古柏后沿途栽下的柳树。可是当年“遍栽杨柳三千里”,能活到今天的,就只有这些了。 ⒀你细细端详这些巨大的柳树,会从它们每一棵树的神态雄姿上,找到左宗棠的神韵。一派大人物风范。我当时就颇觉疑惑,心想,难道树也会遗传栽树人的风貌吗?要是果然如此,那树就是通神通灵的生物了。 ⒁看来我们对它们了解得还远远不够。作者在文中列举了哪些地方的树?又用这些树说明了哪些观点或见解?请分点回答。文中第4段中说“在人的心目中,树是傻瓜”,作者为什么这样讲?请分点回答。这篇散文主要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这样写有哪些好处?请分点回答。文章开头就说大树“就是伟人、高贵和智慧”,“ 它会教会你许多东西”,阅读了这一篇文章,你觉得大树的哪些东西值得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