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访问苏联的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道:苏联“正在不人道地形成贱民阶级,……青年人不可能自由地将自己的智力成就和思想与他们的西方朋友相比较,真担心有朝一日突然发生社会动荡。”该评价反映的问题不包括
“我要对诸位说,你们都拥有相同的一件法宝,那就是自由权”。这是19世纪70年代一位日本思想家提出的制定宪法的理念。但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根本没有体现这一理念,该宪法仍规定
下列历史现象与美国的进步运动没有关系的是 ①《进步与贫困的出版》②《城市之羞》的出版 ③反对托拉斯不法行为的运动④市政改革中提出“还政于民”的口号
马克思曾经指出:两党制,无非是资产阶级“轮流地使政权从一只手中放下,又立即被另一只手抓主”。马克思的这句话主要表明
在《临时约法》制定前后,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对中华民国的政体形式作出了重大改动,由最初预想的总统制转变为责任内阁制,进行这一改动的最主要的原因是
使英国下院的议员能更为广泛的代表民意的法案是